最近一直有人问在企业破产重整中的欠税、滞纳金该如何处理。税务局关心欠税及滞纳金的债权如何申报和如何清偿;破产企业管理人则关心欠税及滞纳金的债权地位和清偿比例及清偿方式;其他债权人关心的是欠税及滞纳金与其他普通债权的清偿顺序关系等。笔者据此梳理了《企业破产法》中与重整相关的政策规定,并辅以实际案例,介绍一下企业破产重整中的欠税该怎样处理,以飨读者。
企业破产重整资料清单
中新网福建新闻9月6日电(王小梅 陈凯龄 黄丽平)顺昌法院在审理福建榕昌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昌公司”)破产案件中,立足破产审判职能,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依托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于8月22日作出民事裁定,批准榕昌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榕昌公司重整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人民法院确定管理人报酬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该规定对于破产清算案件的适用并无太大争议,但在破产重整案件的适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探讨。
原告倪某于2018年8月1日至2021年10月在被告甲公司处担任高管,2021年9月甲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022年,原告倪某诉请法院确认其对被告甲公司享有257400元的职工破产债权并要求优先受偿。
破产法关于高管工资的规定如下: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所以破产企业高管人员经济补偿金,需要以此为基数来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人民法院确定管理人报酬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该规定对于破产清算案件的适用并无太大争议,但在破产重整案件的适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探讨。
对于出现债务高企、资不抵债等财务危机,但又具备挽救价值的上市公司来说,破产重整可能是救活企业为数不多的出路之一。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开始重视通过破产重整来让企业获得“新生”。
公司破产重整申请书范本
根据《破产法》相关规定,我国的企业破产制度包括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清算等具体实施形式。其中破产重整是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申请,在法院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
根据《破产法》相关规定,我国的企业破产制度包括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清算等具体实施形式。其中破产重整是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申请,在法院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
企业停产后还需缴房产税和土地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