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以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关于南充石达化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竞争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人民法院报 | 破产重整案件中管理人报酬确定问题的几点思考
破产管理人的权力由谁监管?
国税总局:将针对“僵尸企业”处置中的税收问题出台政策
受理企业破产前的欠税由税务局申报债权处理,但破产受理后的新生税款则由管理人代表破产企业申报缴纳。笔者将破产后的新生税款按照来源分为4类,第一种来源于持有财产、第二源于使用资产、其三源于处置资产、最后是清算所得,并简要梳理破产程序中常涉的10种税(费)。
如何应对破产重整债务豁免产生的企业所得税
破产重整中债务重组的企业所得税处理规则
国家针对重组破产出台了一系列税收政策,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增值税方面,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人民法院、管理人之间是什么关系?
破产前期律师需要做什么工作
法官、律师&破产管理人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