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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4日

关于南充石达化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竞争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8 21:02:24 】     【信息来源:破茧网】

关于南充石达化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

竞争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南充石达化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本院决定采用“竞争+摇号”方式指定该案的破产管理人,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的基本信息

南充石达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住所地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河西镇河西大道一段199号,注册资本20000万元,主要经营化工产品销售,现有职工89人。

南充石达化工有限公司提交的四川国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出的川国瑞会审字[2022]A39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显示,公司资产清查值为265,669,477.12元,负债清查值为389,761,500.47元,净资产为-124,092,023.34元。

石达公司提供的《石达化工净资产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9月22日,公司减少净资产105,036,290.42元,增加净资产128,376,012.33元,品迭后,公司净资产合计-100,752,301.43元。石达公司陈述截至提交破产重整申请时,公司对外债务共计700,728,798.17元。对外债权待核实。目前,石达公司已停产三年。

二、报名条件

申报机构须为编入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本次选任不接受联合申报。

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截止报名日期,社会中介机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其参与竞争的资格:

(一)被南充两级法院指定为管理人的案件尚有3年以上未结的;

(二)被南充两级法院指定为管理人的案件尚有3件以上未结的;

(三)被南充两级法院采用“竞争+摇号”方式指定为管理人的案件尚有2件以上未结的;

(四)在被南充两级法院采用“竞争+摇号”方式指定为管理人的上一案件中,实际派驻的团队核心成员与工作方案不一致的;

(五)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个案考核有2件以上(含本数)或者连续3年有个案考核不合格的;

(六)在省法院、本院对破产管理人的履职考核中被限制参与选任期限内的。

三、报名资料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一式两份,报名资料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一)申报机构的资质材料;

(二)申报机构正在承办的企业破产案件数量、名称、案件受理法院名称、案号、承办法官及进程;

(三)申报机构及管理人团队成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应当回避及本公告第二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的声明。

四、竞争资料

申报机构应当按照公告要求向本院提交竞争资料,一式七份,并编写页码、书列目录,装订成册。竞争资料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一)报名机构的规模、执业保险、业绩及专职管理人储备、团队构建等方面的材料;

(二)报名机构破产团队负责人、拟委派参与本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负责人的执业经历和业绩;

(三)报名机构正在承办的企业破产案件数量、名称、案件受理法院名称、案号、承办法官及进程;

(四)报名机构及管理人团队成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应当回避及本工作规程第七条规定的情形的声明;

(五)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报名机构对债务人的了解情况;

2.报名机构拟委派参与本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以及参加破产业务培训的情况介绍;

3.报名机构如被指定为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的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建设性建议和意见;

4.报名机构拟参与本次竞争时预算的管理人报酬及折扣方案,有无垫资意愿及垫资金额等。

报名机构应当将其提交给本院的竞争资料加以密封并加盖密封章或者骑缝章。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竞争资料的,视为放弃竞争。

五、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为现场提交或邮寄,提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下午6:00前;提交竞争资料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下午6:00前。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长宁街27号嘉陵区人民法院310室(技术室)

联系人:李天平

联系电话:0817-3632759

七、资格审查

本院在报名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对报名机构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以书面方式通知报名机构。报名机构对审查意见不服的,可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向本院申请复核。

八、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审时间:2023年12月4日上午9:00

评审地点:本院办公楼7楼会议室

九、机构陈述

审查通过的报名机构应于公告的评审时间、地点进行现场陈述或者通过网络视频方式进行陈述,并接受专家评审委员会及该案审判组织的询问。

报名机构不按规定的评审时间、地点进行陈述的,视为放弃竞争。

报名机构的陈述顺序由现场随机确定。

十、评选方式

如有5家以上(含本数)机构进行报名并符合条件的,本院将在南充市破产案件管理人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机构进行评审。评选出前3家申报机构后,随机摇号选取一家首选管理人、一家备选管理人。若申报机构少于5家,则另行通过其他方式指定管理人。

十一、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817-3634254

特此公告!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来源: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