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深化破产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45条措施助企业降成本再出发
近日,针对企业破产重整过程中的诸多挑战,市发改委携手21个部门共同发布了《北京市深化破产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该措施对破产办理流程进行了全面规范、细化,并补充完善了相关政策,共计提出了45项具体举措,旨在通过优化破产重整机制,降低企业成本,提升办理效率,助力企业在破产重整后迅速找回利润增长点,有效避免经营主体因困境而消极退出市场。
这些措施直击破产重整中的财产处置、信用修复等核心难题,通过制度创新,为破产企业开辟重生之路。特别是在财产处置方面,新政明确了“先处置,后解封”的原则,针对企业破产财产处置这一耗时长、难度大的环节,简化了流程,允许管理人在拍卖时直接说明带封处置情况,加速了财产变现,为企业重整提供了宝贵的资金支持,进一步提升了破产重整的成功率。
此外,新政还着重强调了破产重整过程中的信息透明度与便利性,通过建立机动车信息共享机制、破产信息查询“一网”“一窗”通查系统,以及设立区级政务服务中心破产信息查询专窗,极大地提升了破产信息的获取效率,为潜在投资人、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提供了便捷的信息查询渠道,促进了破产重整的高效推进。
在融资服务方面,新政更是创新性地提出了为破产企业提供“一站式”专业化融资服务的方案,吸纳多种金融机构和服务机构,构建完善的资产交易及配套服务体系,不仅探索总结了竞拍方式在招募重整企业投资人中的成功经验,还积极推广创新模式,以吸引更多潜在投资人参与,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的最大化利用。
同时,针对破产企业在信用修复上面临的困境,新政也给出了明确路径,通过完善“信用中国(北京)”网站平台的重整企业信用修复功能,实现了信用修复的“一口申报”,并建立了跨部门的信息互通共享机制,确保了信用信息的及时更新与联动,为破产重整企业的信用重建提供了有力支持。
综上所述,《北京市深化破产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出台,不仅为企业破产重整提供了全面的政策保障,更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资源的有效配置,为构建更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