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人阻碍重整执行 公安法院介入成功处置
近日,荔浦市发生了一起性质恶劣的破产案件相关事件,一名债权人因酒后失控,闯入管理人办公室,对工作人员进行了无理的辱骂并严重威胁了其人身安全,这一行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据深入调查,事件的主角彭某某(化名),在荔浦县百利新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荔浦百利公司”)任职期间,曾以个人名义为公司办理贷款业务,并与银行签订了贷款协议及连带责任书。然而,随着荔浦百利公司的破产,彭某某也因此被银行提起诉讼,并最终被列入征信黑名单,这对他的个人信用和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2024年5月30日下午,彭某某在酒精的作用下情绪失控,冲入荔浦百利公司管理人办公室,大肆吵闹,对在场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恶语相向和威胁恐吓。面对这一突发状况,工作人员迅速报警。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警力,迅速将彭某某依法强制带回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同日,荔浦市公安局荔城派出所向彭某某出具了《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正式对此事立案处理。
此次事件发生后,破产案件的主办方荔浦市人民法院对此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反应。从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破产企业破产重整顺利进行以及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大局出发,法院迅速介入调查,并对事件进行了妥善处理。荔浦百利公司破产案件的主办法官廖德英对彭某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使其逐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和严重性。在廖德英的耐心劝导下,彭某某当面向当事人和管理人道歉,并签订了保证书,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绝不再故意恐吓和辱骂他人。同时,廖德英也关注到了彭某某所面临的实际困难,积极协调双方进行和解沟通。经过多轮协商,当事人及管理人最终同意达成谅解,但保留追究彭某某法律责任的权利。
对于此次事件,荔浦百利公司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广西白武士重整管理有限公司的韦丁玮表示,这起事件不仅暴露了破产管理人在工作环境中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也反映了管理人行业的无奈和艰辛。破产管理人作为债权人、债务人及法院之间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常常需要面对来自各方的压力和风险。尤其在公司破产重整过程中,管理人不仅要处理错综复杂的财务问题,还要应对可能出现的债权人情绪波动以及潜在的安全威胁。韦丁玮对彭某某的遭遇表示了一定的同情,同时也对其事后积极的认错态度给予了认可。
业内人士指出,破产管理人在执行公务时经常遭遇不理解甚至暴力对待的情况,这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因此,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职业保护、提升他们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措施显得尤为重要。这不仅是对破产管理人个人权益的保障,更是对破产重整工作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的有力支撑。(陆禾金)
此事件再次提醒我们,破产重整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相互理解与支持。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加强对破产管理人职业保护的关注和支持,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来源:广西白武士重整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