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关于对《密云区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6 11:30:25 】 【信息来源:网络】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北京市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北京市密云区国资委拟定了《密云区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6月6日至6月12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guozw@bjmy.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密云区鼓楼东大街8号国资委产权管理科(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9043376(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30)
4.传真:010-69071017(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30)
5.登录密云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频道页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
1.《密云区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2.《密云区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