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关于(证书编号ZJ22080505947)冰种翡翠一鹿长青挂件(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
第二次竞买公告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19日10时至2024年10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珠宝玉石,具体名称、保证金、起拍价、加价幅度等情况见标的物介绍页面。
本次拍卖为第二次拍卖。可邮寄,运费到付。视物品情况选择顺丰、京东、邮政、德邦快递。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的物品起拍价格系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一致的议价结果,未经专业评估公司评估,拍卖页面中的市场价不作为参考依据,并且拍卖物品的规格、品种、质地、种类及相关证书等均系当事人自行提供,本院不对所拍卖物品的规格、品种、质地、种类及鉴定证书、简介的真实性等方面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
二、标的物交付以实物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买受人在报名参与竞拍后可以与拍卖物保管人自行联系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视为对拍卖物品的规格、品种、质地、种类、简介、色泽等已经有充分、足够、完全的了解。在成交后不得以所拍卖物品的规格、品种、质地、种类、简介,图片与实物的差距等未达到理想的期望状态而反悔,无正当理由恶意悔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保管人负责邮寄拍品,电话:13945604444(微信同号)(张先生),竞买成功后物品交接方式默认为邮寄交接。但对于贵重物品建议现场交接,经买受人与拍卖物保管人沟通,亦可保价邮寄交接。标的物所涉及的运输费、保管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四、对上述标的物权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具体流程可自行咨询京东客服。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3945604444(微信同号)(张先生)
举报监督电话:0459-2769310
法院咨询电话:张法官18346667553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卧龙路21号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人民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