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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9日

法治先行示范,个破奋楫争先

【发布时间:2024-09-13 21:25:15 】     【信息来源:网络】

2021年5月2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支持深圳根据先行示范区战略定位和深化改革开放需要,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建设模式和路径,先行先试、引领示范,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三年来,深圳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在法治领域推出多项先行先试的改革举措,其中就包括个人破产改革。



积极先行先试

构建个人破产事务办理规范体系

打造破产办理深圳标准


2021年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以下简称《个破条例》)正式实施,率先构建起“法院裁判、机构管理、管理人执行、公众监督”四位一体的破产办理体系,首次明确由政府部门承担破产事务行政管理职能,将破产审判权和破产事务行政管理权相分离。


作为内地首家破产事务管理机构,破产事务管理署自成立以来,全面落实《个破条例》,坚持积极稳妥的工作基调,组织实施破产信息登记公示制度、创建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制度、协同办结各类个破“首案”、编制出台全国首部个人破产管理人名册、实现个人破产与民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创新联动等等。其中,“出台个人破产管理人名册管理办法”“建立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机制”两项举措,入选2023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被国家发改委、司法部等七部门发布予以全国推广。2022年,申报的“智慧+个人破产事务管理”项目入选国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目前已形成8项“智慧+”标准服务规范,内容基本涵盖个人破产事务管理的主要业务领域。


图1.“智慧+个人破产事务管理”标准化试点

项目入选国家2022年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合标准化试点(司法行政领域)




传递法治温度

厚植为民服务的人文情怀

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


个人破产改革试点初始,破产事务管理署便将“为人民服务”的情怀根植改革的土壤。


为满足群众对个人破产相关问题的咨询需求,破产事务管理署组建了一支专业的服务团队,线上线下同步提供服务。创新建立了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制度,通过服务前置以解决申请人不了解《个破条例》规定的问题,指引债务人科学准备个人破产申请材料。还将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咨询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编写了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读本、个人破产十大热点问答、常见问题等系列便民手册,制作了专门面向债务人的讲解动画,将《个破条例》规定以浅显易懂的方式传递开来。


图2.工作人员正在为申请人发放《个人破

产申请前辅导读本》


便民举措还持续落实在改善服务设施上。2024年1月,破产事务管理署启用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新址。新址各项功能布局更加高效便民、服务环境更显温馨,同时也大幅缩短了申请人等候时间,截至目前已累计辅导3250人次。


在辅导中,工作人员发现部分债务人的收入水平较低导致生活困难。为帮助债务人解决燃眉之急,破产事务管理署协同深圳市民政局在全国首创个人破产与社会救助联动机制,在辅导过程中发现困难群众将主动宣讲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在征得债务人同意后将信息推送至深圳市民政局,实现债务人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与社会救助对象主动排查,为“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编织了牢固的兜底保障网。


接下来,破产事务管理署还将探索建立债务人产心理健康疏导机制以及举办系列健康理财知识普及等活动,提升个人债务处置能力和个人破产防范意识。


图3.工作人员正在对申请人进行申请前辅

导集中讲解




以改革促发展

破解破产事务办理堵点难点

纵深推进个破试点


业务标准的建立只是起点,改革创新永远在路上。破产事务管理署坚持以新思路破解新难题。2024年以来,加快推进多项工作直击改革难点。


为完善个人破产管理人履职报酬保障体系,破产事务管理署积极推动出台个人破产管理人报酬管理暂行办法,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个人破产管理人报酬管理机制,保障管理人履职的积极性和专业度。


为债务人提供诉讼以外的更快速、便利的债务纾困方式,破产事务管理署积极探索优化个人债务问题高效解决路径,结合个人破产案件的特性,探索构建起个人破产庭外和解规则。


为科学评估债务人的债务清偿能力,指导债务人选择合理程序、起草合理的债务方案方案,既防止债务人“躺平”,还要切实降低重整计划、和解协议执行不能的风险,破产事务管理署探索构建债务人清偿能力评估制度,推动形成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管理人调查与专家评估相结合的债务人清偿能力评估模式,为法院审理个人破产案件提供参考。


图4.个人破产信息公开平台


推进智慧化转型,是破产事务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实现科技赋能、全面推进“智慧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破产事务管理署依托“i深圳”APP,设计开发了个人破产事务智慧管理系统,在政府端首次实现了个人破产事务的全流程线上管理。系统不仅能够方便群众预约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便于管理人审核、监督执行监督期债务人申报的信息,也有利于破产事务管理署与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高效获取、共享信息,推动破产事务管理工作向“信息化、智慧化、数字化”方向升级蜕变。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2024年是《意见》实施的第四年。破产事务管理署将继续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的特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为深圳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添砖加瓦,为深圳率先基本建成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添能蓄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