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关于印发《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组织个人破产庭外和解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3 21:20:54 】 【信息来源:网络】
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关于印发《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组织个人破产庭外和解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建立健全个人破产庭外和解制度,规范庭外和解活动,提高庭外和解工作效率及公信力,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有关规定,我署制定了《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组织个人破产庭外和解工作规程(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