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机构简介
【发布时间:2024-09-13 21:19:18 】 【信息来源:网络】
机构简介
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成立于2021年3月1日,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设立的内地首家破产事务管理机构,作为深圳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按照法定机构模式运作。
主要职能
01负责确定个人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资质,建立管理人名册;依法提出管理人人选;管理、监督管理人履行职责,拟订管理人的任用、履职和报酬管理具体办法。
02组织实施破产信息登记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登记并公开破产申请、行为限制决定、财产申报、债权申报及分配方案、重整计划、和解协议、免责考察等信息。
03协助调查破产欺诈和相关违法行为。
04提供破产事务咨询和援助服务。
05建立完善政府各相关部门办理破产事务的协调机制。
06配合人民法院开展与破产程序有关的其他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