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园路东、兴农路南聊城农产品物流交易中心柳园路B区商业楼B7号楼2层0207(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6 21:40:47 】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16日10时至2024年9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sf.taobao.com/0635/02)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园路东、兴农路南聊城农产品物流交易中心柳园路B区商业楼B7号楼2层0207
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房屋面积㎡
鲁(2023)聊城市不动产权第0001202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园路东、兴农路南聊城农产品物流交易中心柳园路B区商业楼B7号楼2层0207
59.83
标的物说明:该标的实物现状以竞买人实地查看为准。
起拍价:189398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1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6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2.竞买人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公告后十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9月27日18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24)鲁15执恢31号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园路东、兴农路南聊城农产品物流交易中心柳园路B区商业楼B7号楼2层0207的拍卖余款”。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聊城振兴路支行
账号:37050185865500000203004176
联行号:105471000030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635-836121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635-8361215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8053111952
辅助机构客服电话:400-600-121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一、拍卖标的: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园路东、兴农路南聊城农产品物流交易中心柳园路B区商业楼B7号楼2层0207
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房屋面积㎡
鲁(2023)聊城市不动产权第0001202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园路东、兴农路南聊城农产品物流交易中心柳园路B区商业楼B7号楼2层0207
59.83
标的物说明:该标的实物现状以竞买人实地查看为准。
起拍价:189398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1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6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2.竞买人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公告后十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9月27日18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24)鲁15执恢31号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园路东、兴农路南聊城农产品物流交易中心柳园路B区商业楼B7号楼2层0207的拍卖余款”。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聊城振兴路支行
账号:37050185865500000203004176
联行号:105471000030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635-836121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635-8361215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8053111952
辅助机构客服电话:400-600-121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