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通过审核的服务机构才能查看完整的商机信息
X
欢迎来到破茧网,专注企业或个人的重整服务,专业团队,让您省心省力!
2024年09月17日

重磅!河南出台意见,解决企业破产重整中金融支持、信用修复等问题

【发布时间:2024-05-28 21:08:41 】     【信息来源:网络】

为让有挽救价值的企业更好的“浴火重生”,12月21日,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省法院与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郑州中支、河南银保监局就解决企业破产中的金融支持、信用修复等问题形成了《关于加强对破产重整企业金融支持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围绕支持重整企业信用修复、加强对重整企业融资支持、支持管理人依法履职、保障金融机构参与重整的各项权利等方面,细化完善相应工作措施,加大对重整企业支持力度,建立破产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将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提升困境企业挽救效率。

企业申请破产重整,法院应严查其是否存在违规隐匿财产等行为

如何及时发现“生病”的企业?《意见》明确,金融机构在债权清理过程中,应全面梳理、识别发现具有重整价值的危困企业,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促进和推动有价值的危困企业重整再生。

法院对于企业的破产重整申请,应严格审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隐匿财产、虚构债权债务或者以非法转移、处分财产等方式来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如经审查存在上述行为的,应裁定不予受理。

《意见》还提出,管理人可以凭人民法院破产申请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及管理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向银行机构查询债务人企业账户信息,具体包括:账户的户名、账号、状态、余额、交易流水、交易对手名称、对账单、交易底单凭证、开户资料、预留印鉴、开户银行名称、数量以及账户是否存在司法冻结、质押、受限等电子和纸质信息。

金融机构依据管理人提供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原查封法院或破产受理法院的解除保全裁定书解除对破产企业账户的冻结。

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依法设立不良资产处置基金,参与企业重整

《意见》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有重整价值和可能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的重整企业提供信贷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依法设立不良资产处置基金,参与企业重整。支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不良资产处置基金等各类基金在破产程序中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的重整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对重整战略投资者、购买破产财产的买受人尽可能提供优惠、便捷的融资服务,助力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

同时,确实具备挽救重生价值的重整企业为继续营业而申请融资的,在符合融资条件的情况下,鼓励金融机构提供融资便利,该部分债务应作为共益债务。

重整计划执行期内,管理人应严格审查重整企业融资需求,并出具融资计划可行性意见,协助配合金融机构开展贷款尽职调查,如实提供金融机构所需的资料和信息。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审慎原则开展企业信用调查,鼓励探索适合重整企业的融资方式,合理确定融资成本,对重整后企业的合理融资应当按照正常企业标准,依法依规予以审批,支持重整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经营。

此外,《意见》还提到,金融机构应将破产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逃废债信息或线索提供给管理人及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发现相关人员涉嫌贷款诈骗、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等犯罪线索的,应及时向金融机构及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并将犯罪线索移交相关司法部门。

编辑 苗亚祥 张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