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袁州法院用出售式重整方式快速审结一起破产案
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采用创新方式,快速审结了一起破产案件。
据悉,江西省明月山酒业有限公司(下称明月山酒业)于2012年5月8日成立,是一家研发生产、包装、销售于一体的白酒生产厂家,拥有自主品牌“明月山”酒类商标,是宜春白酒行业的标杆。由于受企业经营管理不善、资产配比不合理等影响,2021年明月山酒业及其关联公司宜春市石泉酒厂(下称石泉酒厂)出现债务危机。2021年12月31日,江西省袁州区人民法院(下称袁州法院)分别裁定受理明月山酒业、石泉酒厂的破产清算申请,并同时指定江西浩剑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通过调查,发现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都是同一人,于是,袁州区法院根据管理人的申请,通过听证会和综合评定后,于2022年4月15日裁定两公司合并破产。 在审理过程中,考虑到破产清算状态下普通债权受偿比例仅为3.11%,而明月山酒业、石泉酒厂持有“明月山”商标,如果破产清算,明月山酒业多年积累的商誉、市场、商标将无任何价值,大部分债权人和实际控制人强烈要求两公司重整,经破产企业申请,袁州区法院于2022年5月27日裁定石泉酒厂与明月山酒业两公司实质合并重整。
重整期间,袁州区法院决定本案采用清算式重整的方式,即将债务人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分开处置,对土地、房屋和设备以变卖的方式进行处置,对商标采取重整的方式,保留债务人公司资质及明月山商标,并寻找重整意向投资人,制定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最大化的处置两公司资产。经各债权人书面表决并通过,随后,管理人将固定资产等委托第三方拍卖机构进行公开拍卖,将无形资产(明月山商标)进行公开招募。2022年6月6日,宜春市石泉酒厂、江西省明月山酒业有限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固定资产(土地、房屋、机器设备)等线下拍卖会在宜春迎宾馆会议中心顺利举行,以565万元价格竞拍成功,超出了评估价格。2022年6月14日,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就无形资产(明月山商标)签订《重整投资协议》。2022年6月24日,以“网络+现场”的方式在袁州区法院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各表决组债权人全票通过重整计划草案。至此,该起破产案宣告结案。
据该案主审法官介绍,案件办理过程中呈现出几个亮点,一是以“出售式重整”方式对关联企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二是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破产案件资产处置,有效盘活破产资产;三是运用书面表决替代常规会议表决,需表决的事项,管理人均书面邮寄给各位债权人进行表决(同时辅以电话沟通和手机短信提醒),即节省了破产费用,也提高了破产效率;四是提高了普通债权人受偿比例,实现了社会稳定大局。这些经验和做法,在全市法院审理破产案件中尚属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