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时间,河南法院通过破产重整、和解程序审结案件465件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王丹
8月21日至25日,河南省高院邀请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漯河、平顶山、信阳、驻马店走访相关企业,召开座谈会,考察调研当地法院在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下能动司法,助力危困企业重整重生情况。
创新提出综合性偿债方案,助企业转危为安
2019年以来,位于河南潢川县的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英农业”)面临严峻的债务危机和经营危机,濒临退市,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
在两级法院与政府部门等多方共同努力下,2021年1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同意信阳市中院裁定受理华英农业重整。2022年4月14日,根据华英农业和管理人提交的相关报告,信阳市中院依法裁定华英农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标志着重整程序结束。重整后,华英农业内部管理更趋规范,产能快速恢复,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2022年3月,位于驻马店高新区的昊华骏化集团有限公司向驻马店市中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申报债权逾3800笔,总额达301亿元。一旦处置不当进入清算,2000多名职工将面临失业。
重整计划起草过程中,驻马店市中院在多次研讨沟通的基础上,创新性提出现金清偿、留债清偿、债转股、打折清偿和超长期债权的综合性偿债方案,由债权人根据各自情况自愿选择搭配,改变了“一刀切”模式化方案。2023年6月21日,重整计划经驻马店市中院裁定批准,进入执行阶段,预期可实现债权100%综合清偿率,为企业良性发展铺平道路。
做实破产重整工作“下半篇文章”
座谈会上,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志增在回应代表委员评价和建议时表示,3年来,全省法院通过破产重整、和解程序审结案件465件,其中亿元以上规模企业194家,盘活闲置资产价值超1000亿元,安置职工30余万人。
李志增说,做好企业重整工作,是法院的职责所在,全省各级法院要做实破产重整工作“下半篇文章”,这对当前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保护民营经济发挥着重要作用。
下一步,将抓好对最高法能动司法、善意司法理念的践行,主动延伸司法职能,贯彻能动司法理念;重末端治理,务求取得实效,要关注企业重整的实际效果,真实了解通过重整计划后的投资情况是否落实到位,职工有无妥善安置、是否重新投入生产、是否还存在其他涉法涉诉问题等,以便进一步通过司法手段保障重整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