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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1日

石城县人民法院关于石城县琴江镇兴隆东路安置地F3-1号101、201、401室(重新一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3 15:13:23 】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7月14日10时起至2023年7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城县人民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797/15),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石城县琴江镇兴隆东路安置地F3-1号101、201、401室,所在层数为1、2、4层,总层数6层,规划用途为住宅,房产证登记建筑面积为320.36平方米(相关情况另见拍卖财产调查表)。

拍次:第一次拍卖,评估价:133.67万元,起拍价:93.6万元,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示: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需自行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购房过户的相关政策,购房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明原件等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参与竞拍。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6月14日9时起至2023年7月13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797-5719882,15727770219有意者可联系看样。

本拍卖财产的实际房屋结构可能已改变,房屋面积与房产证登记面积可能不一致,拍卖财产的面积以原房产证登记面积为准。

特别提示: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了解拍卖财产的权利负担现状。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五、本拍卖财产暂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已通知当事人。未接到通知的,在本拍卖公告公示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对拍卖财产权属有异议者或优先购买权人,请在竞价程序开始2日前向本院申报。

六、与拍卖财产有关的案件当事人或担保物权人或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自行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拍卖竞价前,请竞买人向支付宝账户交纳足额保证金,该保证金将被冻结,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算利息。拍卖未成交的,解冻保证金。拍卖成交的,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程序结束后解冻;竞得者(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划入本院执行标的款账户,可以用于充抵价款,拍卖余款应在2023年7月22日前缴入本院执行标的款账户(开户行:江西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名:石城县人民法院;账号:1482792720000005600000017349

特别提示:拍卖成交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成交确认书,并在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特别提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买受人付清拍卖价款后,买受人应亲自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亲自办理手续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买受人应向本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明原件等材料,到法院交接拍卖财产等。

九、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等登记手续。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单位咨询确认。

为方便办证缴纳税费,减少买受人办证时间,秉承高效快捷的原则,在确定本次拍卖起拍价时,已充分考虑到税费问题,故本次拍卖确定: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了解确认。

屋内垃圾由买受人自行清理,费用由买受人负担。若拍卖财产涉及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十、石城县人民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详细了解淘宝网司法拍卖规则。

本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监督电话:0797-5793967,联系地址:江西省石城县琴江镇清华大道670号。

二○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