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宝坻区望都路东侧、威远路北侧状元城20-1-1203不动产(变卖)的公告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天津市宝坻区望都路东侧、威远路北侧状元城20-1-1203的公告(变卖)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自2023年6月29日10时起60日内(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天津市宝坻区望都路东侧、威远路北侧状元城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为:津(2020)宝坻区不动产权第1013621号)(详见调查表)
1、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123873.4平方米;2016年12月22日至2086年12月21日;
2、证载建筑面积合计为102.82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居住,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
一、评估价:761074元 变卖价:646912.9元
保证金:60000元 增加幅度:6000元
特别提示:标的物转移登记(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本院负责向相关单位或者部门送达成交确认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具备即时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需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原登记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可向本院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由本院从成交价款中向买受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个自然日止,逾期本院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因过户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取暖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具体欠费情况以相关部门查询为准,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因前述费用导致无法过户或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次变卖信息已通知当事人,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6月14日起至变卖结束止9:00-11:30,14:00-17:00(法定休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根据实际工作安排预展。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3、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特别提醒,竞买人参与竞买前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以当地当时过户政策为准,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相关限购政策,请竞买人自行了解,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还应遵循如下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用途的房屋就司法变卖竞买人受限购政策约束的有关事项:
1、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应当按照本市购房资格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确实自身具备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提交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书,承诺书邮寄至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赵法官收(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18号宝坻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电话:022-29996519)邮寄截止时间至开拍日止。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2、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缴纳保证金后视为自愿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3、竞买人明知自身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参与竞拍,恶意竞价导致严重影响司法变卖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4、变卖成交后、人民法院出具成交裁定书前,买受人是否符合购房资格负有向法院提交证明的责任。因买受人在我市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该次司法变卖无效,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5、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到相关部门自行核验购买资格。因购买资格原因导致房屋无法过户而悔拍的,法院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
因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标的物转移登记(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本院负责向相关单位或者部门送达成交确认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具备即时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和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需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原登记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可向本院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由本院从成交价款中向买受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个自然日止,逾期本院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因过户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取暖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具体欠费情况以相关部门查询为准,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因前述费用导致无法过户或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标的物经本院向税务部门调查税费情况如下:
(一)税费类别及纳税(费)主体
该涉案不动产为(住房/非住房转让),产权转移过程中主要涉及以下税费(计算出具体数额、注明纳税人)。
涉及以下税费:1)契税,纳税人为竞得人; 2)增值税及附加税 ,纳税人为拍卖前不动产权利人;3)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为拍卖前不动产权利人 。
一、计税方法、纳税期限、税收优惠
上述税费纳税期限及具体测算方法:
1)契税,适用税率3%;应纳税额=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税率;纳税期限: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2)增值税及附加税,增值税应纳税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9%-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增值税税额*7%;教育费附加应纳税额=增值税税额*3%;地方教育附加应纳税额=增值税税额*2%。
3)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税收优惠: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要求,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上述税费情况系税务部门仅以评估价格761074元为依据,对本次变卖房产在转移登记可能发生的税费进行测算,本次测算结果仅供参考,成交后以税务和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核算为准!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6月22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变卖竞价前意向竞拍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经注册淘宝账号须通过实名认证),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买须知》及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变卖流程的相关准则。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或交至法院,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坻中心支行,账号:202212170011026210)
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辅助机构:中拍联合(天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510921931,李(9:00-11:30,14:00-17:00法定休假日除外)
法院咨询电话:022-29996519,咨询人:赵法官。
联系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118号。
举报监督电话:022-29996012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