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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0日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大连三鑫投资公司持有的大连百傲化学公司(证券代码603360)50万股股票(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9 14:13:49 】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拍卖公告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7月12日10时至2023年7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大连三鑫投资有限公司(证券账户B881233299)持有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360)无限售流通股50万股股票。

展示价格:688.95万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3万元(或其整数倍)。

特殊说明:

1.起拍价说明:起拍价以2023年7月12日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即MA20)乘以股票总数(500000股)乘以90%。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为2023年6月8日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即MA20)乘以股票总数(500000股)乘以90%,该价格仅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以上起拍价不含买卖双方交易的税款及各种欠费。

2.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上市公司股票,标的物的价值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专业性较强,有意者请自行咨询专业机构,本院不承担本拍品的瑕疵保证。股票划拨过户相关限制政策请自行咨询证券管理机构。

3.法律行政法规等禁止持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

4.法人或者自然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

5.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30%。如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期间,本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6.因股票总价值较高,参拍出价需谨慎,一旦竞买成功,悔拍将承担严重不利后果;

7.股票划拨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包括欠费等)和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8. 股票过户相关限制政策,请咨询证券管理机构政策规定;

9.买受人竞买成交并过户后,其权利义务受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约束;

10.本公告对标的物的描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及实际存在的法律关系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本公司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案涉标的物所有信息,意向竞买人请自行查询,了解此标的物相关信息。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案涉标的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已开通京东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与法院联系(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等),待法院确认相关信息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后,竞买人方可在网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未按该规定进行委托竞买报名,导致无法正确开通竞买权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国家政策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1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咨询电话: 0411-83718881、15641130007中信拍(大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竞价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标的物以权利现状为准,法院及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任何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咨询了解,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权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特别提醒,有意者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限购、权属变更及权属变更流程、费用等事宜。   

七、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与本法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资产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转化为部分成交款自动转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须在成交后七日内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市金厦支行,账号:03450101419000005290010455),逾期缴纳拍卖余款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要提示:1.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2.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建议提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证明材料并办理竞买手续(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如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向法院提交材料并完成报名手续,导致竞买权限无法开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3.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可能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如标的物暂不具备办理权属变更条件,买受人需待办理条件符合时再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可能存在的欠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由买受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法院、上拍机构无涉。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北交互联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二、本次网上公开拍卖《拍卖公告》、《竞拍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本法院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三、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监督电话:024-22763734

法院咨询电话:024-22763661、15640569928齐法官

咨询电话 :0411-83718881、15641130007中信拍(大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网址: http://sifa.jd.com/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