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关于温州市鹿城黄河包装机械厂等2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8 15:45:20 】 【信息来源: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关于温州市鹿城黄河包装机械厂等2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选择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表一: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序号 | 债权名称 | 所在地 | 币种 | 本金(元) | 利息(元) | 债权截止日 | 担保情况 | 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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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温州市鹿城黄河包装机械厂 | 温州 | 人民币 | 2912644.24 | 2146498.89 | 2022年11月30日 | 保证人:温州万宏鞋材有限公司、大事利鞋业有限公司、吴海光、夏作仁、林黄河、林坚磊 | 破产 |
2 | 瑞安市汀田矿山机械厂 | 温州 | 人民币 | 2049054.07 | 4178989.73 | 2022年11月30日 | 1.保证人:余德、陈丽金、余安尧、张锡红2.抵押物:瑞安市汀田矿山机械厂名下坐落于瑞安市汀田街道东新路汀一村西首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1211平方米,土地用途工业,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最高额抵押担保400万元。 | 停业 |
注:公告列示的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情况等信息仅作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承诺或担保责任,具体信息请与交易联系人接洽获取详细档案资料自行尽调,以签署的合同或生效法律文书为准。抵(质)押物现状及其涉及的产权性质、税费、司法查封等情况请自行前往实地或有关部门调查。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 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及担保人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10个工作日止。
- 联系人:赵佳
- 联系电话:0571-87163161
- 电子邮件:zhaojia@coamc.com.cn
- 分公司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25号西湖时代广场5楼
- 邮编:310006
-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 举报电话:010-66507825(纪检监察部) 0571-87163171(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