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宜阳建安工程有限公司等三户不良债权资产包的补充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关于洛阳市宜阳建安工程有限公司等三户不良债权资产包的补充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通过中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于2022年12月6日发布资产转让挂牌信息,挂牌转让洛阳市宜阳建安工程有限公司、温县金色有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武陟鑫纸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三户不良债权资产包,挂牌期限: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14日17时。截至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现延期挂牌7个工作日,并发布本补充公告如下:
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洛阳市宜阳建安工程有限公司、温县金色有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武陟鑫纸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三户不良债权资产包(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进行公开挂牌转让处置。截至基准日2022年10月10日,三户债权资产包债权总额为118,096,367.17元,本金余额合计84,352,610.02元,利息余额合计33,454,028.15元,费用合计289,729.00元。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基准日:2022年10月10日
单位:元
债务人名称 |
债权总额 |
本金余额 |
利息合计 |
垫付费用 |
保证人及抵押物名称 |
诉讼情况 |
洛阳市宜阳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
69,061,734.50 |
42,162,622.53 |
26,609,382.97 |
289,729.00 |
保证人:由李备振、冯少伟、陈向阳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法院判决洛阳广顺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执行中 |
洛阳市宜阳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
32,644,821.62 |
29950000.00 |
2,694,821.62 |
/ |
保证人:由金桂梅、陈向阳、洛阳宏矗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抵押:由洛阳宏矗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宜阳县北城区李贺大道北侧的11663.4平方米土地以及地上附着的6833.38平方米房产和洛阳宏矗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宜阳县城红旗中路南侧的2490.2平方米土地抵押以及地上附着的18060.8平方米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
未诉 |
温县金色有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763,904.28 |
7,799,999.82 |
2,963,904.46 |
/ |
保证:由河南伟康实业有限公司、张智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终本执行 |
武陟鑫纸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5,625,906.77 |
4,439,987.67 |
1,185,919.10 |
/ |
保证:由焦作中彩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张中英、张有良、张桂荣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终本执行 |
/ |
118,096,367.17 |
84,352,610.02 |
33,454,028.15 |
289,729.00 |
/ |
/ |
现拟于2022年12月15日起在中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该债权详细信息请登录我公司网站http://sales.coamc.com.cn或中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cfaex.com查阅。
有意竞买者,请即日起向我分公司或中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咨询详细情况,并于2022年12月23日17时前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缴纳17,379,029.41元竞价保证金(以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携带有关证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须持有工商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书等证明材料,公民(自然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中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或查阅相关资料。
标的资产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须于《成交确认及签约通知书》签发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并于《资产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等额扣除保证金后的款项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交易对象: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下列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本次竞价标的:中国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本次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参与标的资产处置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3)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相关规定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为不诚实经营、诈骗客户资金等违法经营行为所得,或盗窃、受贿、侵占挪用公司财产、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行为所得;(4)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联系人:
金交中心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1-89967587
中国东方联系人:竹经理、刘经理
联系电话:0371-86058876、18800173073
电子邮件: zhudi-hen@coamc.com.cn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78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371-65744715(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河南监管局 电话:0371-65639635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电话:0371-69332872。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特别声明: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022年12月14日
特别提醒:
(一)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或承诺,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公告期内,我分公司视招商等情况有权随时启动或中止竞价程序。
(二)竞价标的资产以现状为准,我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请自行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
(三)竞买人需缴纳17,379,029.41元竞价保证金,价高者得,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成交后保证金转化为债权转让价款。具体保证金缴纳规则、信息披露等事项内容详见《竞价公告与须知》等披露的文件资料。
(四)标的资产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我分公司进行必要的协助,但我分公司不对过户手续的办理作出任何承诺和承担任何责任。
(五)竞买人资质审核流程、具体竞价流程及规则、补登公告后相关交易流程等安排详见《竞价公告与须知》以及登录中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cfaex.com查看相关内容。
(六)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及相关附件,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竞价须知、资产转让协议及相关附件的全部内容。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