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高承田持有的山东新蓝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43.7万股股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高承田持有的山东新蓝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43.7万股股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1月21日10时至2026年11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7/0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717.ETmFt8),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高承田持有的山东新蓝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43.7万股股权
起拍价:1837566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评估价:2268600元
标的物状况:高承田持有的山东新蓝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43.7万股股权。
二、咨询、展示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2天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537-5175022 ,工作日:上午8:30-11:50,下午:2:00-5:30。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竞买人需在竞拍前自行了解股份变更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应风险。
2、意向竞买人参加竞买时请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核实是否符合投资入股条件,若因不符合投资入股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等后果的,自行承担责任。
六、其他相关条件
1.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手续。标的过户程序,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
2.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并办理,若因买受人原因无法办理股份变更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涉及股份变更过程中按规定应缴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未明确的费用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特别提醒:
竞买人请自行咨询有关部门是否具有购买资格,不具备竞买条件的竞买人若参与竞拍而造成无法成交的,需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悔拍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另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未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的将丧失相关权利。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11月29日16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26)鲁08执恢60号高承田持有的山东新蓝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43.7万股股权拍卖余款”。
户 名: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济宁分行
帐号:3112510043270006603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温馨提示: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电话:0537-5175022.
支付宝、保证金等事宜请致电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吴泰闸路7号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7553701611
山东司辅客服电话:400-600-1216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五日
<div
来源: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文链接:https://www.rmfysszc.gov.cn/statichtml/rm_xmdetail/13129146.shtml


网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