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华医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处置资产设备
重庆两江新华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医院”)管理人将于2026年11月10日10时至2026年11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情况简介
标的物为重庆两江新华医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所涉及的办公及电子设备、医疗设备、车辆共计933项,具体购置、启用时间详见《资产评估明细表》。标的物主要集中在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附1号AB栋2层房屋内,处于闲置状态,设备整体状况一般。
以上信息来源于《重万合评报字[2026]第035号》评估报告以及其附件《资产评估明细表》,基准日为2026年6月11日。(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附件仅供参考,不作为交付依据)。
标的物名称:重庆两江新华医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处置资产设备
标的物存放地址: 重庆市两江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附1号C栋、AB栋2层房屋内
评估清算价值588100元,起拍价:376384元,保证金:37638.4元,增价幅度:5000元(或整倍数)。
标的物特别情况说明:
1.本次处置标的物中包含已安装投入使用的医疗设备,竞买人购买标的物中的医疗设备不得用于违法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竞买人违反法律后果及损失赔偿责任均由竞买人承担。
标的物包含救护车(特种车辆)。若买受人竞买后拟继续保留车辆“救护车”使用性质过户,买受人必须为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取得卫健部门救护车配置指标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具备前述资质的主体,无法按救护车性质办理转让登记。能否完成相关备案、车辆过户登记等,均由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核实、评估全部风险。管理人及拍卖辅助机构不对过户等作出任何承诺;因竞买人不具备相应资质、未提前核实政策导致无法过户等全部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拍卖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不保证标的物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明细表及拍卖公告中的财产描述、照片等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参与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3.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承担拆除运输工作及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买受人拆除相关医疗设备后,须将房屋墙体及地面恢复原状或至少修复至不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4.本次拍卖成交后,要求买受人签署【安全承诺书】;标的物交付前,买受人需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如在拆除搬运标的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或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安全事故,由买受人承担。
5.本次拍卖标的物成交后拆除医疗设备过程中,买受人应自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接受破产管理人及业主单位监督指导。相关作业须完全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规范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操作流程,以确保作业过程合法、安全、环保,并不得对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相邻地及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得损害现场内其他资产或第三人权益,不得对建筑物、装饰物、装修造成毁损,如有
损坏需照价赔偿。
6.本次拍卖要求买受人在缴纳全部拍卖款项后5个自然日内将标的物全部拆除、搬离,如因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拆走、搬走标的物导致产生租金或场地占用费的,由买受人承担逾期腾退的租金或场地占用费、房屋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追究损失赔偿责任等相关费用。若超期3日仍未将全部标的物搬离的,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剩余标的物部分,管理人有权对剩余标的物另行处置。
7.因标的物所存放的房屋及场地已由权利人租赁给第三方承租人使用,买受人在拆除、搬离及腾退清场过程中,必须提前与第三方承租人友好协商、制定方案,以确保不对第三方承租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否则因此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承租人追究房屋产权人、管理人或买受人因拆除、搬迁或清场所导致的营业被迫中断、受到不利影响等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赔偿责任的,均由买受人承担。
8.标的物发生的仓储费、保管费、运营维修费、水电气费用、维护标的物的责任及与拍卖标的有关的支出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重要提示:
1.标的物状况以标的物现状为准,标的物可能存在机器设备老化、毁损和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管理人、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和质量保修,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全部风险。管理人、拍卖辅助机构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以及提供的图片、视频或其他说明材料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现场实地看样的竞买人将视为对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则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2.本次标的中可能存在部分机器设备零部件缺失、损坏等情况;拍卖成交后,若标的实际状态、数量与评估报告不一致,以标的交付时的状态、数量进行交付,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若标的物交付时与竞买公告载明的现状、外观、数量、重量、质量、型号规格及使用状态等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3.本次拍卖标的物若有已嵌入建筑物墙体或地面中,标的物移交过程中不得破坏现场及建筑物本身;若因拆卸标的物需对现场或建筑物进行破坏的,买受人需先承担相应恢复原状费用。如有标的物因嵌入建筑物内,买受人放弃拆卸的视为放弃对相应标的物所有权,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拍卖标的物如有其它瑕疵,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4.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1月9日16时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内),统一安排现场看样。本管理人已委托重庆阔野科技有限公司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有意者请与联系(联系电话:王先生18523356035、管理人电话:18883303864)。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或自行进行调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三、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限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拍卖。但须在拍卖开始日的两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承办本案件的人民法院、破产企业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管理人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申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录入平台系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及其他费用。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涉及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买卖双方的税、费等)由买受人全部承担。如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等相关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标的物拆除、搬运期间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费、人工费、运输费、场地费、应由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及拆迁中标的物自身的损毁、灭失,赔偿因拆迁、拆卸、搬运过程中给他人人身或者财产安全造成的损害;防范或者消除拆迁、拆卸、搬运过程中涉及的环境污染问题或者消防安全问题等而支出的费用等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签署成交文件
买受人须在全额支付完拍卖成交款项和相关费用后三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缴纳拍卖保证金平台生成的竞买号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冲抵价款。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即竞价成功日,下同)后3个自然日内缴纳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重庆两江新华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50050101130100000158
开户行:恒丰银行重庆高新支行
2.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资产交易平台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获拍-我的订单-付款
3.破产企业资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银行支付限额:https://www.rmfysszc.gov.cn/helpcenter.html。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特别提示:
1.综合服务费由辅拍机构重庆阔野科技有限公司向买受人计收。
(一)如标的成交,5万元以下的按成交价的2%,超过5万元的部分按1%向买受人计收辅拍工作费用;
(二)如标的以物抵债或协议转让,相关辅拍费用向申请人或买受人计收。
买受人需在成交之后三日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重庆阔野科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重庆阔野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骑龙山庄支行;账号:50050107650000001324;以到账时间为准】。
2.技术服务费由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收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照规则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支付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为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系统成交价=起拍价+溢价收费,单个标的技术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元,具体费用按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收取为准)。如竞买人未按时支付该费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将被冻结,影响拍卖最终成交,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技术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联系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客服进行技术服务费发票开具。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在缴纳完全部拍卖款项后,持有效身份证明及签署好的拍卖成交文件前往标的物存放地办理交割手续,并于缴纳尾款后5个自然日内完成标的物提货,将标的物搬离标的物存放地。若超期还未将全部标的物搬离存放地的,标的物剩余部分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管理人有权对剩余标的物另行处置。未按照前述期限内办理交割手续或未及时将标的物存放地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损失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场地费、保管费、标的物损毁或灭失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2.如本次拍卖标的物由于不确定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管理人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物不能如期交付的,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标的物为破产企业财产,管理人可能无法出具发票或无法及时出具发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部门询问,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无法开具发票或无法及时开具发票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导致税费等其他费用增加的风险。
4.标的物存放场地由第三人作为新承租人合法占有经营。该第三人已向管理人提出主张,要求支付自2026年2月1日起的场地占用费,占用费标准为每月3万元(暂计至2026年8月31日为21万元)。该费用为第三人主张,管理人暂不对该债权是否成立、应付金额、是否应予支付作出任何确认。2026年2月1日起至标的物交付前所涉场地占用相关争议,属于标的物现存重大瑕疵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表示已自行核实、评估该争议全部商业风险,相关协商、和解、应诉产生的成本及经济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交付之日起,后续产生的场地占用费、运营损失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继续存放、搬迁事宜可能与该新承租人产生相关争议。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对前述费用承担垫付、清偿、赔偿责任。
5.因第三人对房屋系合法承租人,场地内放置有第三人的物品,买受人不得以该物品存放于现场为由主张属于拍卖标的物品;同时也不得以清单物品存在遗失、缺少为由向管理人主张对场地内非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外的物品进行处置。
十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结果确认书》,该材料为拍卖成交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买受人支付款项前,应下载并查看上述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需于提取成交标的前与拍卖人签署本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逾期不付清款项,视为违约。买受人所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买受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本《竞买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十三、破产案件监督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管理人联系电话:18883303864
重庆阔野科技有限公司:王先生 18523356035;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咨询电话:023-63088881转1
本次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重庆两江新华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重庆两江新华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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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原文链接:https://www.rmfysszc.gov.cn/statichtml/rm_xmdetail/131039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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