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周高能名下在海南月亮湖庄园酒店有限公司及澄迈新大地农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各持有15%的股权。(第二次拍卖)(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1月23日10时起至2026年11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7/02,户名: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执行案号:(2024)粤06执1524号】。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周高能名下在海南月亮湖庄园酒店有限公司及澄迈新大地农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各持有15%的股权。
注:1.海南月亮湖庄园酒店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7931384988。2.澄迈新大地农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27201559302K。3.股权变更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的有关规定。4.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了解核实所有入股海南月亮湖庄园酒店有限公司、澄迈新大地农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经营及其他状况,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风险自负。5.竞买人购买该股权前,应对海南月亮湖庄园酒店有限公司、澄迈新大地农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详细的了解,详情可咨询该公司,未进行了解的,特别是海南月亮湖庄园酒店有限公司、澄迈新大地农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涉诉、仲裁、担保等已知或未知的债务,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6.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完毕。
起拍价人民币19410000,保证金人民币1941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97050元及其倍数。
二、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11月16日前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工作人员核实确认,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中录入相关资料并通知相关优先购买权人后,优先购买权人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参加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逾期提交相关资料或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三、竞买人条件
凡符合受让方资格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2026年11月16日上午11时前预约法官后,一同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文书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以此类推。
五、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该标的不组织集中看样。
咨询如何报名、支付保证金等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平台服务专线400-919-5588
七、拍卖监督电话:0757-82630433
八、重要提示:
1.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为(2023)粤06刑初30号刑事判决书,文书内容请自行在公开官网查阅;
2.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详见评估报告及本次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
3.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4.拍卖成交的,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5.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6.标的物产权过户(变更登记),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等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收到拍卖(变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垫付的因网络司法拍卖(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支付凭证向本院申请退款(买受人对提供的税费支付凭证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院审查税费支付凭证符合条件的,从拍卖(变卖)款中优先退付。买受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在上述期间办理的,应提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本院审核同意后可延期。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本院不再从拍卖款中优先偿付,请买受人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该权利。
7.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法院不负责调取、提供拍品原所有人不动产户籍信息及其名下其他财产信息、婚姻状况,拍品前次成交价格票据等材料),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8.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9.因办理产权证、他项权证注销及其他过户前期手续可能导致迟延完成过户,因此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提醒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另外,特别提醒:①财产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实际为准,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构成保证或担保;②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将锁定竞买人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以上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12月4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市分行华达支行,账号:6228400097165640965),并注明“执行案号:(2024)粤06执1524号;款项性质:拍卖余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竞买人知晓并同意本次拍卖的公告及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联系电话:0757-82630506、0757-82631455
网拍监督电话:0757-82630433
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服务专线:400-8284-666
淘宝司法拍卖平台服务专线:400-919-5588
竞拍流程指引:https://gf.trade.icbc.com.cn/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
佛山法院网:
http://www.fszjfy.gov.cn/pub/court_7/homepage/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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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文链接:https://www.rmfysszc.gov.cn/statichtml/rm_xmdetail/131140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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