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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31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巴滨路1号3幢29-3号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9:42:16 】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2月10日10时起至2025年2月11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6,户名: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巴滨路1329-3号房屋。

评估价:33.95元,起拍价:19.012元,保证金:19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数倍)

据评估报告记载:该房屋产权证号:202房地证2015字第019833,房屋建筑面积为49.49㎡,套内建筑面积为40.41㎡,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所在小区名称为“浩立-碧海湾”,约建成于2011年,钢筋混凝土结构,拍卖房屋位于名义层第29层,户型为1室1厅1卫1厨,室内目前为清水房

二、标的物状况、瑕疵

1.该标的有查封、有抵押。

2.该标的室内未装修,有被执行人物品,但未长期居住。室内采光、通风、户型、位置等房屋内部及周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据小区物业了解到,该拍卖房屋截止2024年12月物管费欠费共计499元,物业费为1.6元/㎡,清水房物业费为0.8元/㎡水、电等欠费情况不详,请竞买人自行了解,交付时以实际为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房屋以现状拍卖,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和房屋质量及附属保证。

三、看样及咨询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品亿拍卖安排)。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086023或17304630679。

四、竞价规则:

1.本次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2.本次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3.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优先购买权人以及权利性质

1.拍卖标的的共有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次竞价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报名及款项支付方式和账户

1.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商行巴南支行账号:1005010120010000034122140;(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2.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税、费及承担方式

1.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2.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水、电、气费、大修基金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特别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或需要办理联合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经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3.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和房屋质量及附属保证,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5.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6.对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次拍卖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7.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

九、拍卖标的过户及交付

1、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户口不在本院的执行范围内,是否符合迁户条件,请自行咨询相关主管部门。

2、拍卖成交后,法院按照现状进行交付,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交付时间由法院按实际情况决定,提请买受人注意。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按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咨询: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08602317304630679

法院咨询电话:法官023-66298700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联系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海大道6号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