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无共同债务债权人起诉的案例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5-01-09 22:20:31 】 【信息来源:破茧网】
调解书中明确写明双方无共同债务,但债权人仍然起诉的案例在司法实践中并不罕见。以下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案例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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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 丁某与刘某某原系夫妻关系,后于2018年登记离婚。
- 离婚时,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其中明确约定:双方所生子女由刘某某抚养,丁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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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起诉:
- 2019年1月,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称丁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其借款约21万余元,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求丁某与刘某某共同偿还该笔债务,并支付利息。
- 据陈某所述,丁某于2015年向其借款60,000元一直尚未归还,又于2018年5月再次借款150,000元,约定于2018年7月16日偿还。但在约定时间过后,陈某多次向丁某催讨债务未果,故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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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过程:
- 刘某某在庭审中辩称,其对丁某向陈某借款及借款时间、数额、用途均不知情。
- 刘某某认为,即使发生了借贷关系,也是丁某的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因此自己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 刘某某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以证明其对借款不知情,且借款并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或购房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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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无证据证实刘某某知晓丁某向陈某借款,且陈某无证据显示丁某借款用于家庭共同开支或者用于购房用途。
- 根据庭审查明情况,丁某大量举债明显超出其经济承受能力,因此丁某所欠陈某债务不属于丁某与刘某某夫妻共同债务。
- 最终,法院判决丁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陈某借款本金210,000元及按年利率6%计付利息,驳回陈某对刘某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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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书的效力:
- 离婚协议作为调解书的一种形式,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调解书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 在本案中,离婚协议中明确写明双方无共同债务,这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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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的举证责任:
- 债权人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 在本案中,陈某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借款用于家庭共同开支或购房等目的,也未能证明刘某某知晓并同意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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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基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志的表达。
- 在本案中,法院根据庭审查明情况,认为丁某所欠陈某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案例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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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签订调解书:
- 在签订调解书时,双方应当谨慎对待,确保调解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 对于债务问题,应当明确约定债务的性质、数额、承担主体等关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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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相关证据:
- 在涉及债务纠纷时,双方应当保留相关证据和资料,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债权人应当注意收集借款凭证、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以证明债务的存在和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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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 对于复杂的债务纠纷问题,建议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 法律专业人士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针对性的法律建议和指导,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个案例表明,尽管调解书中明确写明双方无共同债务,但债权人仍然有权提起诉讼。然而,债权人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权人无法提供充分证据,法院将可能驳回其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