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关于ER39901等一批珠宝(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内蒙古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01日14时至2024年12月02日14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 http://sifa.jd.com/494 机构名称:内蒙古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品详见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工作日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请有意者与本院拍辅联系(朱先生电话:19847295313)。
三、 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本次拍卖标的物由本院拍辅保管,标的所在地为额尔古纳市,竞买人如需看样,可与本院拍辅联系(朱先生电话:19847295313)。,并自行去往标的物所在地看样(需提前预约),拍卖成交后,由本院拍辅负责邮寄送达,或竞买人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领取,本院不负责交接。邮寄送达的,一经邮寄视为已交接完毕,竞买人应当验收标的物的完整性再签收,如签收后有竞买人认为有瑕疵的,本院不负责退货、退款。
2、本次拍卖的物品起拍价格系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一致的议价结果,未经专业评估公司评估,并且拍卖物品的规格、品种、质地、种类及相关证书、简介等均系当事人自行提供,本院及拍辅机构不对所拍卖物品的新旧、规格、品种、质地、种类及鉴定证书、简介的真实性、正常使用,标牌与实物是否完全一致等方面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不提供售后及退换货服务,标的物图片可能存在因拍摄光线、角度、电脑显示器的差异,以及长期存放,存在一定的色差等,标的物交付以实物为准,因此,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特别注意。
3、预约看样请联系拍卖负责人,约定看样时间,为买受人提供看样的前提下,买受人放弃看样或不予看样而直接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所拍卖物品的规格、品种、质地、种类、简介等已经有充分、足够、完全的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在拍卖成功后对所拍卖物品的规格品种、质地、种类等未达到理想的期望状态而反悔,对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买成功后经买受人书面申请物品交付方式可选择邮寄交接,邮寄期间产生的邮费、保费和邮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风险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对于贵重物品建议现场交接。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五、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 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 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 5 分钟,具体以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系统时间为准。
八、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京东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请买受人注明姓名和拍品编号,执行案号((2024)内0784执恢99号}
户 名: 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额尔古纳市迎春支行
账 号:6228 4019 0771 3574 863
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我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或变卖,重新拍卖或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备注:竞买人在付清拍卖余款后可联系:朱先生电话:19847295313。
竞买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沟通交接标的物,若逾期不办理的,竞买人应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磕碰等损失。拍卖成功后竞买人未于付款截止日期前缴纳尾款的视为悔拍,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
十、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等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十二、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 已通知了相关当事人。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无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十四、依照法释 (2016) 18 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网拍竞买号信息,并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五、提货方式:如需邮寄,尾款缴清后,主动添加微信号:19847295313,发送尾款付款凭证截图,姓名+拍品编号,自动完成交割,20日内发货交付,注释:邮寄(顺丰保价)(未及时添加微信发送信息完成交割的,造成发货延误,责任自负)将采用邮费到付方式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运费,保价费用,包装费用等)由竞买人承担。如需自提,请竞买人自行至自提地址提取标的物。
标的物咨询看样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19847295313
看样地址:内蒙古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
十六、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9847295313
法院监督人:包法官 联系电话:18547077618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