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万盛区盛兴路30号负1-10商服用房(变卖)的公告
变卖公告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02日10时开始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上(淘宝网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7:
变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重庆市万盛区盛兴路30号负1-10商服用房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为181.99㎡,目前仅有产权大证产权证号为渝(2017)万盛区不动产权第000188795号,尚未办理分户产权证。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房屋用途:商业服务,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本网页提供图片、视频等仅供参考。(本次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实际现状进行标的物交付)。
注:1、据拍卖公司工作人员前往标的物实地勘验,所在标的物位于名义层负1层,且已与相邻产权房屋1-11、1-24整体打通使用,其具体位置难以锁定。标的物的位置、用途等数据仅供参考,实际以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最终确定的数据为准。若涉及标的物结构恢复及确认面积分割请买受人自行寻找相关机构处理,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以上表述与现场实际状况不符或有出入,则应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本次拍卖含室内装饰装修,但不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标的物现空置。据所在小区物业公司查询,未查询到物业欠费具体金额,其中实际每月物业管理费标准为5元/平方米/月,水费和电费据实公摊,物业咨询电话:02348308005。以上费用明细买受人需自行核实,参与竞买前,意向竞买人有义务充分了解并评估其风险和可能会产生的费用。
询价金额:98.27万元,起拍价:62.8928万元,保证金:9.8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珠峰拍卖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珠峰拍卖有限公司安排。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购房资格才能申请参与竞拍。不具备资格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
1、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变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变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变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变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变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差价、变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特别说明:
1、本次变卖标的物有抵押、查封。标的物现空置。本次标的物变卖不含室内可移动物品。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
2、本次变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变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3、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5、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变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过户)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变卖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相应税费,出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之后买受人可持税务机关出据的税收票据 向本院申请领取应由卖方负担的税费[买受人应当 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申请,提交领条、税收票据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领条中需载明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帐号,逾期请自行向原产权人(被执行人)追索]。
6、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7、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变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8、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确认。
9、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0、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11、竞买人应于变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变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由竞得者在变卖成交后3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綦江支行城东路分理处、账号:50001166200052500639755585)。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2、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变卖辅助机构(重庆珠峰拍卖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重庆珠峰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67781971、19923772554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48294024(寇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附:1、评估报告副本
2、执行依据法律文书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