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关于清镇市青龙街道办事处云岭东路1层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
清镇市青龙街道办事处
云岭东路1层不动产的公告
(第一次拍卖)
(2024)黔0111执恢619号
重要提示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特别告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2、竞买人如欲委托他人参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是否可行并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否则法院将视被委托人为实际竞买人并办理交割手续。因未办理委托手续导致的二次过户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16日10时至2024年12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清镇市青龙街道办事处云岭东路1层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160015389)【详情请向相关产管理部门咨询、自行下载查阅询价报告(或评估报告、议价结果)以及实体看样】。
标的物基本信息及瑕疵披露(仅为现状下法院了解情况,未尽其他信息及瑕疵请自行向相关产权管理部门了解以及实地察看了解为准。如不了解清楚并竞买成交,所产生的后果与法院无涉):
房屋坐落:清镇市
所在小区:青龙街道办事处云岭东路
规划用途:商业、金融、信息
建筑面积:266.6㎡
整栋楼层:8层
所在楼层:1层
建筑朝向:南北
其他简介:该处不动产为整体出租(1至8层为一个整体),租赁权人为朱炫诚,用于开设经营酒店,其中有些部分又被租赁权人分租给他人用于经营水果店、餐饮店、烟酒店等。朱炫诚所租赁的1至8层租期从2020年1月21日起至2030年1月20日止,租金为2020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0日期间人民币380000.00元/年,2025年1月21日至2030年1月21日期间为人民币42000.00元/年,支付方式为每年1月20日“先付后使用”(2025年1月20日前已经支付)。
瑕疵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不动产起拍价格并非含税价格,如竞买成交,过户时需缴纳相关税费。
2、不动产权属登记在被执行人王颂婷名下。
3、不动产已被本院查封,查封期限从2024年3月15日起至2027年3月14日止,本院查封为首封。
4、不动产在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支行有抵押,该行向本院出具情况说明,抵押权利随主债权受让给六盘水市文旅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并转移给该公司(但未在登记机关变更抵押权属登记)。如竞买成交,本院将会从成交价款中优先将所欠抵押权人的款项结清。
5、关于不动产是否满两年、是否是唯一住房等涉及不动产过户缴纳税费等相关问题,因政策的变动和不动产所在地政策的不同因素,本院尚不能实时掌握相关信息,请自行向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等相关机构进行咨询确认。
6、上述不动产因有租赁存在,租赁期届满前不能影响租赁权人的合法权益,即不能实际交付使用。如竞买成交,本院将告知租赁权人交付不动产相关事宜,租赁期限届满后,由买受人与租赁权人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与本院无涉,届时本院不再进行实体交付。
起拍价:4722900.00元,保证金:940000.00元,增价幅度:23000.00元/次。
特别提醒:因该不动产为整体楼栋,为不影响不动产整体使用,竞买时请尽量整体竞买,即八层不动产均参与竞买。如因八层分由不同竞买人竞买成交,所产生需要修复不动产现状问题由各买受人自行处理,本院不承担修复责任和费用,请谨慎考虑参拍!
二、竞买人条件:
①、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②、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需在开拍前5日内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并经人民法院确认、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竞买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需在开拍前5日内向本院提交委托手续;竞买承购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需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如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其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会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示。
④、如竞买人竞买成功后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冲抵本案案款。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贵州一拍即合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贵州一拍即合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18188511112。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
①、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人民法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非经看样竞拍。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②、拍卖物是否支持贷款,请自行咨询金融机构,本院不负责贷款事宜。司法拍卖需全款付清,本院不接受分期付款。
③、竞买成交后,竞买人需自行至拍卖物登记单位咨询过户所需提供的材料并自行准备竞买人应准备的材料。人民法院不责任提供非由人民法院出具的过户材料。
④、因拍卖物系人民法院办理案件中处置的财产,与正常民事活动交易有所区别,若拍卖成交且付清全部拍卖款后,拍卖物的实体交付以人民法院通知为准,无法确定准确时间(因涉及过户、瑕疵处理、过户等事宜)。如有介意,请谨慎参与竞买!
⑤、本次拍卖本院仅委托“贵州一拍即合拍卖有限公司”承担司法拍卖负责工作(拍卖材料制作、看样、咨询)。任何对外宣称“与法院有关系、有渠道”等夸大、虚假宣传均与本院无关,也请谨慎识别。如发现有打着法院名号虚假宣传和诱骗竞买的情况,请及时报警并向本院进行反映。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所需材料法院尽量提供,如无法提供,买受人自行咨询相关单位寻求解决办法,法院不承担提供办理过户相关材料的责任。如协助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协助办理产权证照转移,买受人优先与其进行协商,如协商无果,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解决,法院不承担相关责任。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维修基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原则上各自承担(详细见下“税费注意事项”);涉及有可能存在的成交前未缴纳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买受人自愿承担的,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不愿承担的,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再向原欠缴人进行追偿(协商、诉讼等);如买受人不愿承担,也不愿先行垫付后再行追偿的,相关权力人、单位、机构、部门等应向原欠缴人进行追偿(协商、诉讼等),不得阻碍买受人行使房屋相关权利。如产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另案诉讼解决,与拍卖人无涉。上述涉及所有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买受人需知:原则上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向相关产权部门送达相应文书后,得到人民法院通知应当尽快前往产权部门办理相关过户、善证事宜,决不允许故意拖延时间前往办理逃避缴税。涉及核税、完税事宜的计算时间应当以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时间为准。如有因买受人故意拖延时间办理产生逃税问题出现,相关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人民法院无涉)。
(税费注意事项:
1、因国家政策的随时更新和标的物所在地政策的不同,请向相关部门咨询最新政策。如涉及房屋首次登记相关土地收益金/土地出让金,均适用于下列第2条规则。
2、买卖产生税费由买受人与出卖人【房屋所有权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但由买受人预先缴纳后,凭税务部门相关缴纳票证至人民法院办理退税事宜。拍卖成交后,在接到人民法院通知至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事宜时起,10个工作日内缴纳相关税费后,凭缴纳税费相应票据至人民法院办理退税事宜。如超过10个工作日未缴纳相应税费且未将缴纳税费相应票据提交人民法院,则视为买受人自愿自行承担所有一切税费【包括出卖人应承担部分】,人民法院不再办理退税相关事宜。【非因买受人原因导致超期除外】)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11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除法律规定或法院纳入拍卖/变卖黑名单的除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院已向优先购买权人朱炫诚送达相关文书,告知其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利。朱炫诚向本院明确提出其要行使优先购买的权利。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开设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2月27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银行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6232610580039341488
2、网上银行付款方式:①、自行通过网上银行转账至上述法院指定账户;②、自行至法院咨询后在法院工作人员引导下通过网上银行或转账方式付至上述法院指定账户。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特别告知》和《拍卖须知》。竞买人如不实地看样拍下拍卖物,视为对本次拍卖未披露的拍卖物的瑕疵问题予以认可,法院对此不承担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贵州一拍即合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18188511112
过户、办证事宜咨询“贵州一拍即合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18188511112。
举报监督电话:0851-83150578
法院咨询电话:0851-8384043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