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镇江新区平昌路122号宜业苑17幢1004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镇江新区平昌路122号宜业苑17幢1004室的公告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17日10时至2024年12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11/06?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790.d7a71a33DZoGgj,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镇江新区平昌路122号宜业苑17幢1004室。
(证书号:苏(2020)镇江市不动产权第0039750号,建筑面积:106.58㎡,规划用途:住宅。)
起拍价:271192.81元,参考价:387418.3元,保证金:54238元,增价幅度:2700元。
二、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1月15日起至2024年12月11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展示地点为标的物所在地,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时间看样。
咨询联系方式:400-8284666。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如果因为限购等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需承担悔拍等责任。
3.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9月12日《关于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事宜的通知》,江苏省各级人民法院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问题处理,统一如下: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买卖双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买受人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应先行垫付上述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凭垫付税费的票据凭证向法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开始前与本院联系。
八、1.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2.《网拍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需要明确的是,在该条规定适用于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时,是指执行法院所有工作人员以及为执行法院提供外包服务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书面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或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2月26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大港支行,账号:623263610016885712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11-8531906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11-85319042/400-8284666 (镇江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