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珲春边境合作区3号小区吉晟家园在建工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5 21:29:23 】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珲春边境合作区3号小区吉晟家园在建工程的
公 告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3日10时至2024年12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433/13),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1.拍卖被执行人延边吉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珲春边境合作区3号小区吉晟家园的1号楼40套住宅(建筑面积共计3281.20㎡,具体房号为303、304、305、306、307、308、309、310、312、313、401、402、403、404、407、408、409、410、412、413、501、502、503、507、508、509、510、512、513、514、601、602、607、608、609、610、611、612、613、614)及15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共计2586.24㎡,具体房号为101、102、103、109、110、111、112、113、114、115、116、117、118、122、123);2.拍卖被执行人延边吉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珲春边境合作区3号小区吉晟家园2号楼A的48套住宅(建筑面积4114㎡,具体房号为301至312、401至412、501至512、601至612)及10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944.1㎡,具体房号为101至110);3.拍卖被执行人延边吉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珲春边境合作区3号小区吉晟家园2号楼B的72套住宅(建筑面积6168.5㎡,具体房号为301至318、401至418、501至518、601至618)及15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2784.09㎡,具体房号为101至115);4.拍卖被执行人延边吉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珲春边境合作区3号小区吉晟家园3号楼的3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294.72㎡,具体房号为101、201、301);5.拍卖被执行人延边吉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珲春边境合作区3号小区吉晟家园4号楼的48套住宅(建筑面积3817.86㎡,具体房号为201至212、301至312、401至412、501至512)及30套仓储用房(建筑面积772.82㎡,具体房号为101至130);6.拍卖被执行人延边吉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珲春边境合作区3号小区吉晟家园5号楼的48套住宅(建筑面积3817.86㎡,具体房号为201至212、301至312、401至412、501至512)及30套仓储用房(建筑面积772.82㎡,具体房号为101至130);7.拍卖被执行人延边吉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珲春边境合作区3号小区吉晟家园,建筑面积为2582.3㎡的地下工程;8.拍卖被执行人延边吉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珲春边境合作区3号小区吉晟家园的不动产权证号为珲国用(2014)第240403040号、宗地面积为18192.83㎡的土地使用权。
上述财产的评估价共计:67,040,010元(评估价格详见评估报告),起拍价:46928007元,保证金:4692800元,增价幅度:234640元。
无法通知当事人、其他权利人的,网络司法拍卖的相关事宜在本平台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0月25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本院将统一时间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1月29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2月14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延吉天池路支行,账号:(22050168970109996699-00382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433-258610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433-2586207 、0433-258610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