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关于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绿城花园18号楼106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关于拍卖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绿城花园18号楼106室公告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19日8时至2024年11月20日2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64/02,户名: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绿城花园18号楼106室
起拍价:321300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数倍)。
备注:上述房屋具体信息以不动产权登记簿记载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0月20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17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事先电话联系,以便安排时间统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本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依法应由拍卖标的原所有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拍卖标的原所有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退还垫付税(费)申请及凭证,买受人须于领取成交裁定书后三十日内提交至法院,逾期未提交至法院的视为买受人放弃申请退还垫付税(费)的权利,相关税费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种类和金额买受人可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1月11日前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系一案一账户)
(开户单位: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六安裕龙支行;银行帐号:9558831314000793297)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905642987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64-3212629
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龙河西路。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