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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3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关于一、被执行人持有的渝农商行(代码601077)股票1000股(A股,未限售)(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9 13:43:24 】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公示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19日10时至2024年11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淘宝网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7。户名: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持有的渝农商行(代码601077)股票1000股(A股,未限售)

据“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原内资股未登记股权查询回函”记载:本行已于2019年10月29日于A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根据《证券法》《公司法》《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行已将股东所持A股股份托管登记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根据本行“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股东名册”,截至2024年7月16日,股东名称(姓名)杜**,证件号510223**,持有本行A股1000股(未限售)。目前冻结情况:仅有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的冻结。

备注:本查询回函适用于未登记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股东名册的A股,如发生司法处置或冻结,需法院将司法裁定书送达本行办理,本行根据裁定书判决的持有人归属,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该股份登记至裁定书判定的持有人名下,登记的股份性质为本行流通股A股股份代码 601077)

注意:本次拍卖起拍价,以起拍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股票总股数(1000股)*90%进行确定(即起拍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该标段股票乘以90%确定),平台公示起拍价格为挂网展示价格,非实际起拍价格,实际起拍价在拍卖开始前进行调整,请意向竞买人注意。

特别提醒:

1、郑重提醒各位竞买人,股权价值与公司资产及经营情况等诸多因素相关,并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本次拍卖成交后,若股价波动影响股权价值,由竞买人自行承担风险。

2、本次拍卖起拍价以起拍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股票总股数*90%进行确定,并未对拍卖标的股票进行司法评估,请意向竞买人自行考察了解,并承担可能的风险。

3、法律及行政法规等禁止持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

4、法人或者自然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

5、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量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经发行股份数量的30%。如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并向执行法院书面报告,在此期间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6、有关标的股票的权利状态及持有人应承担的相应义务请竞买人自行通过官方网站、上市公司公告的公开渠道进行查询,谨慎参与竞买。

7、标的物的价值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有意者请自行咨询专业机构,本院不承担本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因股票总价值较高,参拍出价需谨慎,一旦竞买成功,悔拍将承担严重不利后果。

8、竞买人在开拍前需自行落实具体的资格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和其它竞买的股份数量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经发行股份数量的30%等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若因不符合条件自行参加竞买,导致拍卖成交后无法过户、违规等情况发生,竞买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拍卖成交款不予退还。

9、股权划拨过户相关限制政策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自行向相关证券管理机构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咨询及了解。

10、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本院只负责向证券管理机构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买受人需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中所须缴纳的税、费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相应部分。涉及标的可能存在的其它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开始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11、买受人竞买成交、完成过户手续后,其权利义务受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约束。

12、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13、标的交付时若状态与描述不符,以实物为准,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具体状况以实际为准。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等资料仅作参考,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起拍价:4590.9元,保证金:459.09元,增价幅度:91元(以及其整倍数)。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

拍卖已通知申请人和被执行人。

二、委托看样:本院已委托皓元拍卖(重庆)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根据预约情况由辅拍机构安排分时段单独看样,意向竞买人如需看样,请务必联系拍卖公司确认看样时间。联系电话:400-8016191、张老师:18523935084或登录haoyuanpaimai.com自助预约,或关注“皓元拍卖”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与拍卖辅助机构皓元拍卖(重庆)有限公司联系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三、竞买人条件: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一)、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二)、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三)、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视为悔拍;执行法院应当裁定重新拍卖。

六、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信息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委托法院及拍卖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七、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本次拍卖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必要时,本院协助,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但被执行人承担部分由买受人垫付后凭相关票据向本院报销;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及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网络拍卖平台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法院有权在拍卖进程中依法定事由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十、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相应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綦江支行城东路分理处,账号:50001166200052500639757546);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可能较高,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正确选择处理方式,保证相关款项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位。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三、未尽事宜,由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皓元拍卖(重庆)有限公司:400-8016191、张老师:18523935084

本院咨询电话:张法官023-87262520

本院监督电话:023-85890957

重庆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67673497

拍卖办理地址:(401420)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登瀛大道30号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