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关于娄底市娄星区罗家路与南垅街交叉口西北角城市公园2栋1002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1月19日10时至2024年11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8/05,户名: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娄底市娄星区罗家路与南垅街交叉口西北角城市公园2栋1002号,权证号为0020452号,建筑面积为133.35平方米,用途为住宅,权属人为刘威明。
评估价格:466520元,起拍价:377652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 (节假日除外),看样请事先联系。
1、自公告日起接受咨询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2、咨询联系人:张先生(18073856542);
初步定于2024年11月14日下午16时至17时看样。如需看样请提前一周拨打咨询电话或短信报名(短信报名格式:姓名+标的物名称),逾期将不组织看样。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临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
2.因办理产权证、他项权证注销及其他权属转移登记前期手续可能导致迟延完成过户,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时间不作承诺,因此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3.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有权机关确认的拍卖标的物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五、对标的物享有优先竞拍权资格人,需在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申请优先竞拍权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竞拍权资格参加竞拍,逾期不申请或不提供合法证明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优先竞拍权。截止公告日尚未通知的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本拍卖公告期的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六、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相关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应由原产权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法院送达完成过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书至有关财产产权管理部门后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凭证、书面退税申请等相关资料(税收凭证备注中应注明涉税不动产坐落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不动产地址信息一致),申请退返垫付的税费(如遇涉及有关财产产权管理机构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办理税费代缴手续的,需在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及附相应证明材料)。逾期不办理退返税费手续的,本院将不再负责退返,因此导致相关垫付税费无法在本院退返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气等开户(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费用自理;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10日内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备注:(2024)湘1302执1070号房产拍卖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款(以本院公告的余款缴入截止时间为准),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开户单位: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街心支行
银行帐号:43001540569059568568-317954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
法官电话:0738-8520017(廖法官)
咨询、看样电话:18073856542(张先生)
举报、监督电话:0738-852001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