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人民法院关于樟树市龙鑫面条厂的生产车间和办公楼(变卖)的公告
樟树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28日10时至2024年11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795/11,户名:樟树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变卖周期为60天(延时的除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财产所有权人:樟树市龙鑫面条厂
财产名称:樟树市龙鑫面条厂的生产车间和办公楼
不动产坐落:樟树市大桥加油站对面B-392
土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权利类型:出让/自建房
用途:工业用地
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06年11月30日起2056年11月29日止。
面积:该宗地面积共4917.92平方米,该宗地共有三处房产,有三本不动产权证书,与综合楼、办公楼、生产车间共用土地面积。
一、拍卖标的:樟树市龙鑫面条厂的生产车间和办公楼,资产组合拍卖。
1.土地使用权;
2.固定资产(生产车间、办公楼、机械设备、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3.生物性资产(苗木)等资产;
注明:本次拍品中龙鑫面条厂的七层综合楼不计算在拍卖范围内,其余资产整体挂网拍卖,以实际情况为准。
详情如下:
1. 土地使用权:樟树市龙鑫食品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该宗地面积共4917.92平方米,该宗地共有三处房产,与综合楼、办公楼、生产车间共用土地面积。规划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06年11月30日起至2056年11月29日止。
2. 固定资产:
①龙鑫面条厂办公楼,总层数3层,规划用途:工业(办公楼),建成年份:2006年,建筑面积为1019.15平方米。【房权证樟房字第:2-20103247号】
②龙鑫面条厂生产车间,总层数2层,规划用途:工业(生产车间),建成年份:2011年,占地面积:866.28㎡,建筑面积为1732.56㎡。【房权证樟房字第:2-20106483号】
③机械设备:风淋系统1套、包装机11台、空压机1台、冷风机2台、智能切面机1台、升降机1台、粉碎机1台、圈子大称量供粉系统1套、关风机1台、全自动挂面机、符合压延机、和面积一套、叉车3台、举升机1台。生物质锅炉1台、斗车2台、保温水箱2T有一个、保温水箱8T有11个、华凌立式空调1台、美的挂式空调4台、格力挂式空调4台、叉车1台。
④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简易钢构棚280平方米、围墙200米、车间棚10平方米、伸缩门13米、铁栅栏13米。
3. 生物性资产(苗木绿化):樟树2棵、石楠7个。
起拍价:2769812元,预缴款:2769812元,保证金:5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评估价:3462265元。
特别提示:竞买前请务必提前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购买资格及过户事宜,不符合购房资格条件的,不得参与竞拍!不符合条件而参与竞拍,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登出之日起至变卖前一日当天下午五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或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携带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由被执行人应承担的费用,可在本拍卖款中予以支付,对于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当天下午4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书面资料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竞价成功后十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樟树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西樟树农村商业银行,账号:1524892080000085510000030915)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特别约定:因法院拍卖属于司法强制拍卖行为,有别于一般的社会交易行为,如因情况特殊,本院可依职权暂缓、中止拍卖,或予以撤销已成交的拍卖,撤销之日起10日内将保证金、拍卖款退回竞买人。如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买,视为同意本约定。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95-735292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樟树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