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311国道南侧、30米规划路西侧太康农贸城2807商铺一处(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太康县人民法院
关于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311国道南侧、30米规划路西侧太康农贸城2807商铺一处的拍卖公告
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4日10时至2024年10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太康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311国道南侧、30米规划路西侧太康农贸城2807商铺一处,起拍价为:206240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至开拍前24小时(限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本次拍卖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已根据评估报告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拍卖材料中作了详尽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材料、图片等,仅供买受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等按法律规定,各税各付,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24小时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于拍卖余款缴纳后7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到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接事宜,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失、灭失后果。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394-7723989 联系人:王西良法官
联系地址:太康县支农路西段166-1号。
太康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