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13家中级法院构建破产审判协作体系——移送解除查封处置权、允许异地管理人执业
【发布时间:2024-07-23 17:46:27 】 【信息来源:网络】
湖北日报讯5月19日,湖北省13家中级人民法院在十堰联合签订《破产案件合作备忘录》,共同构建破产审判协作机制,提升湖北省破产案件审判质效。
当日,由湖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十堰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主办的“‘堰·道’《破产法》实务论坛暨法院·管理人破产实务交流会”在十堰举行。武汉、襄阳、宜昌、黄石、十堰、荆州、荆门、鄂州、孝感、黄冈、咸宁、随州、恩施等13市州中级法院一致同意,在破产财产异地查封、保障破产管理人异地选任履职等方面开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