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中院发布《以竞争方式选择破产案件管理人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4-07-01 21:48:47 】 【信息来源:网络】
为进一步做好破产案件审判工作,2023年8月17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以竞争方式选任破产案件管理人的实施办法(试行)》,对以竞争方式选任破产案件管理人进行了规范。
该办法对以竞争方式选任破产案件管理人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内容进行了总体性规定。同时该规定对选任破产管理人的竞争方式进行了分类,主要通过“竞争+摇号”、随机摇号等方式开展竞争,对两种方式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明确,并且允许线上线下两种摇号方式。该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破产管理人选任工作,为今后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