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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

紫光集团司法重整再传佳音!重整计划获高票通过

【发布时间:2024-04-22 21:24:21 】     【信息来源:网络】

2021年12月29日,紫光集团再次传来了令人振奋的好消息。记者于当天晚间获悉,在北京一中院的组织监督下,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以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召开。会上,管理人报告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重整计划草案核心内容,审计、资产评估机构分别对相关工作成果和工作过程进行了详尽、细致的说明。全体债权人和出资人分组对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经表决,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通过率100%,普通债权组履行了投票程序的债权人赞成率达100%(折算成法庭定义口径,出席人数表决通过率达99.72%,代表债权金额表决通过率达90.14%),出资人组两名股东清华控股和健坤集团表决通过率100%。至此,紫光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取得圆满成功。下一步,重整计划草案报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获得批准后,紫光集团司法重整将进入执行阶段,标志着紫光集团债务危机化解工作即将圆满收官。

记者纵观紫光集团司法重整历程发现,紫光集团债务危机的化解可谓“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过去一年多来,紫光集团从债务风险爆发时的风雨飘摇,到专门工作团队(后来的管理人)应邀临危受命快速稳住局面,全面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业绩,再到债权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进入司法重整程序,直到今天二债会取得重整计划高票通过,既有佳音频传的喜悦,也有艰难曲折的考验。管理人经过一年多扎实细致、依法规范、严谨高效的工作,最终向广大债权人和各利益相关方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众所周知,紫光集团在过去几年中频繁套用资本运作模式,在境内外大规模并购,企业摊子铺得越来越大,而多数投资标的难以短时间形成造血能力,负债规模却如“滚雪球”般持续扩大。并且由于融资收购的“短贷长投”与半导体行业长周期、高投入、高风险相叠加,导致企业融资结构严重失衡,加之经营管理不善,最终于2020年11月爆发债务危机。据了解,当时的紫光集团现金流几近枯竭,也无法继续发债,更没有投资人愿意出钱帮忙偿还巨额到期债务,企业随时面临核心资产被查封、银行账户被冻结等重大风险。在紫光集团多次自救失败、面临崩盘风险之际,应紫光集团国有控股股东清华控股邀请,专门工作团队协助紫光集团依法合规开展债务风险处置工作,积极协调各方力量,阻止了债务危机进一步扩散蔓延,将紫光集团从“生死线”上拉了回来。

此时,虽然紫光集团仍处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破产境地,但因其具备重整价值及挽救可能性,今年7月,债权人以紫光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申请对紫光集团开展破产重整,后经北京一中院依法裁定,紫光集团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同时指定专门工作团队为班底组建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在法院的严格监督下开展各项工作,为紫光集团化解债务危机带来了希望。5个多月重整过程中,管理人迅速开展债权申报审查,确保债权人充分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遵循市场化方式选聘权威、独立的审计和资产评估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要求出具客观、公允,经得起各方检验的审计评估报告;公开、公平、公正引入战略投资人,在司法重整前广泛接触50余家潜在投资人,接受14家意向战投提交非约束性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公开招募7家战投提交第一轮具有报价约束力的初步方案,确定进入第二轮遴选的2家入围投资人,最终优中选优确定智路建广联合体成为本次重整战略投资人。

记者注意到,在本次二债会上,管理人对前一段时期引发舆论关注的不实信息给出了回应与澄清。比如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相比管理人对债权人债权申报审查的情况,无论是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客观独立评估报告,还是各家报名战略投资人提交的有约束力的投资报价,均表明紫光集团全部资产价值不足以覆盖需要清偿的债权,紫光集团已资不抵债,不存在司法重整刻意压低估值、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重整方案提供的债务清偿效果也将最大程度挽回国有资产损失。再比如18.5亿重整费用问题,最主要为预估的股票抵债等交易税费12亿元,其他费用均按照法律标准、市场标准和行业惯例执行,重整费用将在债权人和法院监督下使用,并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结余的资金将归还紫光集团用于清偿债务或补充流动性资金。

据记者了解梳理,此次重整计划草案之所以受到各方一致好评,是因为重整方案不仅充分实现了广大债权人的利益诉求,还同时兼顾和平衡了企业员工和各相关方的利益,更有助于维护集成电路产业更好更快发展。在债权人方面,一是为债权人提供了95%至100%的超高清偿率,让债权人基本实现无损退出;二是方案现金清偿率近40%,还提供价值230亿元的优质上市公司股票作为补充偿债资源,基本等同于现金,以此实现前所未有的现金清偿率;三是提供不同的清偿方案选择,债权人可在“现金+股票抵债+3年期留债”“现金+股票抵债+5年期留债”和“现金+8年期留债”中任选一种最符合自身需求的清偿方案接受清偿。在企业员工方面,方案充分保障广大职工权益不受影响,实现紫光集团现有职工的劳动关系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关系均不因本次重整投资发生变动,并积极推动制定下属经营实体企业的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落地实施,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在维护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方面,战略投资人整体承接紫光集团100%股权,紫光集团多年积累的产业结构和核心技术得以完整保留,为集成电路产业更好更快发展增添了一份力量。

据一位参与紫光集团战略投资人遴选工作的债权人介绍,管理人通过引入有效的竞争机制,激励战投提高报价,积极引导战投充分考虑债权人的利益和诉求,使得重整方案不断优化。最终确定的战投智路建广联合体不仅自身条件出众,而且最终提交的方案无论从整体承接方式,还是从现金出价金额、多种清偿方案选择权、留债利率等方面的细节设计,都体现了债权人的核心利益诉求,这也是重整方案一经推出就得到债权人和各利益相关方一致拥护的原因。“衷心感谢管理人为债权人和各方利益充分着想,通过优中选优确定战投,并促成这套卓越的方案,真正拯救了紫光集团”这位债权人感慨道。

一位多年从事破产重整业务的专家用“五个最”评价紫光集团的本次重整,即效率最高、效果最优、清偿率最高、满意度最佳、遴选机制最完善。自法院依法受理重整至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圆满结束,紫光集团重整历时仅166天,效率之高令人称赞;重整方案实现了“整体重整”目标,既实现了债权人高质量清偿,也兼顾了各方利益以及企业未来发展;债权清偿方案无论是综合清偿率,还是现金清偿率,均属过往类似重整案例最高;管理人在重整过程中,始终与各利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汇报重整进展,听取各方有益意见建议,取得了各方的认可和支持;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以及战略投资者的遴选机制科学合理,并邀请债权人代表、监管机关代表等全程参与,保证了各关键环节公正客观。

记者认为,紫光集团司法重整案取得的成果,为市场化、法治化解决大型集团企业债务危机树立了标杆。衷心祝愿紫光集团能够通过重整重获新生、再展宏图,继续为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