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法院审结预重整转重整案助企重生
“安能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经石嘴山市惠农区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程序,2023年1月11日法院裁定受理安能公司重整一案,2023年3月6日依法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目前,惠农区法院办理的首例预重整转重整案顺利审结。办案期间,没有让企业停产一天,通过走司法程序,既理顺了企业内部有关债务问题,也保障了民生供暖问题,让受困企业涅槃重生,维护了社会稳定。这是惠农法院运用法治手段帮助和挽救困境企业实现重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提振地方经济的生动司法实践。”4月3日,惠农区法院民二庭负责人马国平说。
据介绍,位于石嘴山市惠农区红果子镇的安能公司是一家生物质热发电企业,主要为当地居民提供热发电、循环水供暖、高品质蒸汽等优质能源,长期致力于保障民生项目、承担公共服务工作。由于该公司在近3年发生多起涉诉被执行案件,出现了流动性资金紧缺的严重问题,加上燃料采购市场无货可购等原因,安能公司可能会陷入停产断供停暖危机。为确保居民年终供暖不受影响,结合辖区环保产能的长线发展,减少涉诉对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风险,避免导致不可逆性不利后果,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惠农区法院民二庭法官在院党组的支持下,通过进入企业实地调研,会商研判企业困境焦点,经过深思熟虑,最终帮助推动企业走司法程序,审理了这起预重整转重整案,运用多方力量,推进保企保供方案同步实施运行,开启企业挽救辅助性模式,化解安能公司面临的困境。
2022年11月9日,债权人向惠农区法院申请预重整。2022年11月14日,该院决定对安能公司进行预重整。2023年1月9日,管理人启动《预重整框架方案》表决程序。2023年1月11日,该院裁定受理安能公司重整一案。2023年2月10日,该院召开安能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2023年3月1日,惠农区委召集由法院、发展与改革局、审批服务管理局等9家单位参加的安能公司破产重整工作联席会议。2023年3月6日,该院裁定批准安能公司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其间,经过惠农区法院与多家职能部门联动做管理人与债权人大量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企内部矛盾问题和涉诉债务纠纷,很快利用司法手段,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民生保供的情况下,根据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以其对安能公司的债权转股权。现注册资本变更和股权变更登记已经完成,同时提供流动资金支持安能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清偿债务,先期配合政府和法院解决部分涉诉涉民生债务纠纷。4月3日,在宁夏安能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召开企业交割暨首批清偿款发放仪式,完成企业交割,并向98家债权人发放首批原材料供应等清偿款项合计1200万余元。至此,标志着“新安能”公司正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这起预重整转重整案件在惠农区法院顺利审结,安能公司也实现涅槃重生。
惠农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斌表示,安能公司预重整转重整案的顺利审理,是惠农区委正确引领、惠农区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惠农区法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自治区高级法院“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工作部署的生动体现。通过庭外“预重整”试错功能的探索与研究,论证重整可行性,提升庭内重整程序启动的精准度,审判团队作出了精准的司法判断,既节省了司法资源,提升了司法质效,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在市场化破产领域的运用创造了经验。安能公司预重整转重整案,运用多方力量化解矛盾纠纷,探索建立起以“区委引领、政府支持、法院指导、企业自主、管理人参与”的新型重整模式,充分展现了惠农区政府、法院与管理人在破产案件中的有效分工和协作,彰显了惠农区法院运用法治手段帮助和挽救困境企业实现重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担当。
惠农区委要求企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自身发展建设,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放在首位,要持续发电,保障区域供热稳定。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为企业发展助一臂之力。要加强府院联动,促进府院在资源整合、功能融合、手段聚合上同向同力、各尽所长,实现司法效力、行政效能、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惠农区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审理期间,安能公司简化了重整工作流程,提高了重整效率和成功率,同时降低了审理成本,为安能公司保障生产经营争取了宝贵时间。其间,法院和管理人积极协调安能公司解决燃料供应不足的难题,保障了正常发电、供暖。预重整实施以来,安能公司企业原料供应、生产经营等活动均正常开展,效益也在节节攀升。如今,首批清偿款项顺利发放,企业经营管理权实现交割,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相统一。”4月4日,惠农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