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上市公司破产清盘重组,先寻外部资源挽救,再找专业机构操作
【发布时间:2023-12-04 15:47:43 】 【信息来源:今日头条】
企业病入膏肓,非一日之寒;拯救企业于危难,从根本上看,绝非一日之功。破产重组是企业最后的保命机会,是各方在艰难时间约束下的复杂博弈过程。 最终的破产重整方案未必是理想条件下最合适的方案,而是各种约束条件下的现实选择。
挽救公司的外部资源
在没有进入破产的挽救阶段,可以借用的外部资源包括以下几类型:白武士、黑武士、第三方投资者、大股东有关联的投资者等。
白武士:一个对公司持善意的投资者,投入资金或提供融资。白武士可能是与公司的大股东有关联的人士或机构,也可能是第三方独立人士或机构;
黑武士:提出苛刻条件,要求公司大股东和债权人提供大幅度让步的投资者;
债权方再融资:通过债权方降低债务水平和以债转股的形式降低公司债务;
在财务危机不是很严重时,可以通过第三方给公司追加贷款,但这第三方对于公司的债券具有超级的优先权,但这种做法要求有完整精确的重组计划,和令债权人信赖的管理团队,应用在香港很少一般在美国比较普遍。
公司重整和破产清盘的专业机构
清盘官:清盘官又分为临时清盘官和清盘官两种。
一般当公司突然倒闭时,法院在没有来得及了解情况和开庭处理时会在一个专业人士的委员会中挑选一位或几位临时清盘官,目前清盘官没有行业认证和发牌制度,临时清盘官一般都是同一家机构中的专业人士,例如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等。
财务顾问:财务顾问有分为债权人财务顾问和上市公司财务顾问,分别为债权银行和公司提供重组和财务建议。
这个职位一般由投资银行或者会计师事务所担任,例如在粤海企业的重组中高盛担任公司重组的财务顾问、普华永道担任银行的财务顾问、工商东亚担任粤海企业属下上市公司粤海投资的财务顾问。
目前四大会计师事务所都有专门负责这个业务的部门,这个业务有别于传统的审计业务,因为它事实上属于投资银行的范畴,不过目前四大所都有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部门。
因为当一家公司出现财务危机的时候,可能内部的情形已经非常混乱,这就首先需要有专业的财务顾问进入到公司中对情况进行摸底,只有了解了公司财务上的真实情况,财务顾问才可以设计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调用公司专门负责交易支持的部门对公司的财务进行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给各中介机构参考。
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又分为债权人法律顾问和上市公司法律顾问,有时也有大股东的法律顾问。主要代表各方的利益在重组中提供法律建议。
评估师事务所:有时需要对一些资产进行确认和评估。
董事是否要对公司倒闭负法律责任
在有些国家的立法要求上市公司的董事在公司出现财务困难时采取必要的行动来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否则将要为他们的失职负上责任。
但在香港只有在公司董事有意进行某些行为来欺骗公众时,董事才需要负上责任。
所以在欧亚的案子如果能证明这一点,公司的现任和前任董事可能要因此负上法律责任,但在这种法律框架下,除非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一点,否则要成功入罪很难。
比如百富勤在1997年底突然倒闭,在调查中虽然发现公司的内控机制有严重的漏洞,但最终没有对任何的董事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