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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4日

市法院审理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案纪实

【发布时间:2024-05-28 20:55:29 】     【信息来源:网络】

盛夏时节的北方重工院内绿树成荫,车间机器轰鸣,员工喜上眉梢,一派繁荣之景。备受各方关注的北方重工重整案,经市法院历时近10个月的审理圆满落幕,裁定批准北方重工的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该案以92%的平均通过率创造了全国大型国有企业重整案件的高票纪录,特别是职工债权组和税收债权组均全票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和职工安置方案。

 司法重整 法院助力北方重工重生

北方重工是由沈矿集团与沈重集团合并重组的大型国有控股企业,是中国重型机械设备制造行业的龙头企业,也是中国品牌和制造业500强企业。受经济环境、机制体制、历史包袱、信贷收紧等因素影响,北方重工于2017年陷入严重的经营危机和财务危机。2018年6月,市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北方重工提出的重整申请,北方重工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北方重工的解危纾困和改革发展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积极稳妥、兼顾各方、快进快出完成重整工作。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段文龙直接指挥调度,对案件审理精心指导,对重要节点、重大事项、重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提出要不断强化“四个意识”,找准服务振兴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总结经验、探索创新,努力做好重大破产重整案件审理工作,为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国企改革提供更好的法治环境。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努力提升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能力,为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更可靠的法律保障。

“我们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司法态度,在深入贯彻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运用司法智慧助力企业涅槃重生。”市法院副院长张延丹说,“我们深感此案的紧迫性与艰巨性,组织精干审判力量成立了合议庭,在深入分析北方重工案件特点和难点的基础上,制定了‘市场化和法治化结合,高效和稳妥并进,创新与保护同行’的审判思路及‘聚焦企业问题集中点,兼顾平衡多方权益’的审理方案,破解北方重工重整困局。”

2018年6月,市法院正式裁定受理北方重工破产重整案件的当日,便指定清算组担任北方重工管理人。先后共有2224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经审查确认金额合计180余亿元,及时准确完成了北方重工债权申报审查工作。合议庭先后许可管理人6批次共计3000余份合同的继续履行申请,在保证企业正常运营的基础上,兼顾利益相关方权益,社会效果良好。

市法院共解封近60个银行账号,解除298次查封,解除并回转查封资金3100万元,解除价值约400万元货物的扣押,解除9处房产(标的总额1.8亿元)和10辆汽车(标的总额200万余元)的查封,协助解除4亿余元应收账款保全措施。重整期间,追收近3亿元资金。财产解除查封及对外催收债权,有力地保障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重整期间,北方重工生产经营稳定,2018年6月至2019年3月,完成工业总产值约12.7亿元,实现主营业收入约9.9亿元,市场营销工作稳步推进。

 多重效果 府院联动实现各方共赢

“重整工作充分体现了府院联动机制的优势。”市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承办法官何阳在总结北方重工重整经验做法时介绍,“案件办理中特别注重从司法角度对实体和程序进行监督和保障,充分运用市场化思维引导企业在进入破产程序前排查风险,在府院联动机制下,为进入破产程序后继续经营做足准备,切实保障了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首先,市法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下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从案件的受理审查,到指定管理人后的债权审查、审计评估、战略投资人招募、债权人会议召开、重整计划草案起草、重整计划执行等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优势,确保重整程序按市场法治化路径开展。院领导和主审法官会同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经常深入北方重工走访调研,听取企业司法需求,并指导设计解决方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实时掌握,为案件顺利审结奠定了坚实基础。

其次,为保证重整期间企业经营稳定和效率,合议庭审慎批准了北方重工于重整期间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要求管理人制定管理人与企业的职责分工、财务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监督制度和汇报检查制度,并对上述制度文件进行逐一审核把关,为重整工作的后续开展铺平道路。

重整后的北方重工法人主体资格继续存续,公司类型保持有限责任公司不变,由国有控股变为由方大集团和金融债权人共同持股。经过战略投资人的出资以及制定一系列改革发展措施,北方重工资产获得全面整合和优化,正在力争获得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企业正在逐步走向优良化的生产经营。

采访中,全国人大代表、北方重工职工米忠义告诉记者:“重整前,企业存在生产经营困难、债务负担过重、财务费用高、历史包袱沉重等情况。重整后,方大集团作为股东入主北方重工,企业正紧锣密鼓地推进各项改革举措,推动企业发展,启动全面改革,实施管理体系重构、管理制度理顺、技术创新体系重建、市场资源恢复等一系列举措,着力推动企业开启新生之路。”

 服务振兴 发挥重整制度的调节作用

近年来,市法院围绕全市振兴发展大局,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精确找准护航经济发展切入点,将法院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来审视、思考和谋划,组建破产重整专业审判机构,发挥重整制度的调节作用,促进经济升级转型发展,实现了重整一个企业、挽救一批企业的良好效果。

市法院圆满审结了中油天宝等多起重整案件,实现省内外不同地区19家企业千余名职工继续就业,使企业获得重生。

市法院审结的中顺汽车重整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2018年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该案完成了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等要素在供给侧一端的重新配置,取得破产审判优化落后产能的效果,为法院服务大局贡献了沈阳经验。

夏婷婷、王建舟 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 周贤忠

沈阳日报、沈报融媒编辑 王沛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