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天高效挽救!襄州法院审结首例预重整转破产重整案
【发布时间:2024-01-28 09:58:08 】 【信息来源:破茧网】
8月17日,襄州法院依法作出民事裁定,批准湖北佳贝食品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同时终止该公司重整程序,从立案到审结仅用时42天。该案的成功审结,标志着襄州法院运用“预重整+重整”模式依法挽救陷入财务困境的民营企业迈出坚实一步。
案情简介
湖北佳贝食品有限公司系一家中小微民营企业,成立于2012年11月20日,主营挂面加工销售;粮食、油料购销等。公司经过多年经营,形成了完备的经营渠道、行业资源,所生产的产品具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近年来,因企业转型、经营不善等原因,公司流动资金出现困难,并逐渐演化为公司整体债务困境。2023年5月,湖北佳贝食品有限公司向襄州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亮点一 “预重整+重整”无缝衔接,审理加速
收到该公司的重整申请后,为提升审判效率,帮助企业早日走出困境,襄州法院决定采用破产案件简化审程序进行审理。同时,为精准识别该公司是否具有重整价值和可能,法院决定对该公司先进行预重整。预重整期间,该公司与某国有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由某国有公司提供信用和资金,该公司提供贸易链资源,双方合作经营。在激活公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临时管理人拟定了重整计划草案,并组织债权人进行了表决,结果多数债权人组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只有抵押担保债权人组未能通过。经过预重整程序的准备和识别,襄州法院正式受理了该公司的重整申请。
亮点二 依法强裁,助力重生
襄州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后,管理人对抵押担保债权人组的清偿方案进行了调整,并组织该组债权人再次进行表决,依然未获通过,管理人申请法院强制批准重整计划草案。襄州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制定程序和内容合法,具有可行性。根据重整计划草案,抵押担保债权将获得全额清偿,其因延期清偿所受的损失将得到公平补偿,抵押权并未受到实质损害,符合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遂依法作出裁定,批准了该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
目前,湖北佳贝食品有限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实现了企业、债权人、投资人的多赢共赢。下一步,襄州法院将继续创新破产审判机制,坚持“多重整、少清算”,尽力挽救有重整价值的困境企业,以更实举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案情简介
湖北佳贝食品有限公司系一家中小微民营企业,成立于2012年11月20日,主营挂面加工销售;粮食、油料购销等。公司经过多年经营,形成了完备的经营渠道、行业资源,所生产的产品具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近年来,因企业转型、经营不善等原因,公司流动资金出现困难,并逐渐演化为公司整体债务困境。2023年5月,湖北佳贝食品有限公司向襄州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亮点一 “预重整+重整”无缝衔接,审理加速
收到该公司的重整申请后,为提升审判效率,帮助企业早日走出困境,襄州法院决定采用破产案件简化审程序进行审理。同时,为精准识别该公司是否具有重整价值和可能,法院决定对该公司先进行预重整。预重整期间,该公司与某国有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由某国有公司提供信用和资金,该公司提供贸易链资源,双方合作经营。在激活公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临时管理人拟定了重整计划草案,并组织债权人进行了表决,结果多数债权人组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只有抵押担保债权人组未能通过。经过预重整程序的准备和识别,襄州法院正式受理了该公司的重整申请。
亮点二 依法强裁,助力重生
襄州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后,管理人对抵押担保债权人组的清偿方案进行了调整,并组织该组债权人再次进行表决,依然未获通过,管理人申请法院强制批准重整计划草案。襄州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制定程序和内容合法,具有可行性。根据重整计划草案,抵押担保债权将获得全额清偿,其因延期清偿所受的损失将得到公平补偿,抵押权并未受到实质损害,符合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遂依法作出裁定,批准了该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
目前,湖北佳贝食品有限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实现了企业、债权人、投资人的多赢共赢。下一步,襄州法院将继续创新破产审判机制,坚持“多重整、少清算”,尽力挽救有重整价值的困境企业,以更实举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